2018年江蘇張家港市安監局安全生產信息中心招聘簡章
張家港市安監局安全生產信息中心招聘簡章
根據《張家港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意見》(張政辦〔2012〕9號),張家港市安監局信息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編外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范圍和對象
招錄單位 |
招聘職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張家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信息中心工作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大類)類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30周歲以下 |
二、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9月13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間出生)。
3.報考人員限張家港市戶籍。
4.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憑配偶或父母戶籍報考。
5.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20日前。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6年9月20日前。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和村社區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符合招聘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3日至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法: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和二寸照片一張。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報考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報考人員須本人現場報名,不可委托報名。
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
3.報名地點:張家港市暨陽東路252號,張家港市安監局主樓2樓207辦公室。
4.經資格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填寫《登記表》1份,并領取準考證。
5.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招錄程序
1.筆試與面試
本次招錄設筆試、面試。筆試占50%,面試占50%,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內容為計算機(網絡)軟硬件、網絡系統等。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錄用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足錄用數3倍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折合分,與面試成績折合分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的總成績。以上成績、折合分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與政審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體檢規定,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
3.公示與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和張家港安監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天,公示結束發《錄用通知書》。
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工作調動手續,及時到新單位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解決。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待遇和相關說明
1.本次招錄人員工資待遇由市財政保障,全年總收入約6.1萬(含五險一金)。
2.工作時間、節假日等內部管理制度參照市安監局機關執行;
3.各項工會慰問和活動參照市安監局機關執行;
4.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待遇不減少。
六、本《簡章》由市安監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56323117。整個招錄工作接受市安監局紀檢組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2-56323109。
張家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