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陜西師范大學選聘“2+3”學生輔導員通知
來源:陜西師范大學
2018-09-13 14:06:16
關于公開選聘2018年“2+3”學生輔導員的通知
各相關學院:
為了充實數量、優化結構,進一步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3”學生輔導員的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對象
我校全日制2019屆應屆非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不含公費師范生)
二、選聘名額 5名
三、選聘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
2.熱愛學生工作,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敬業投入、責任感強,在師生中具有較高的認可度。
3.學習成績優秀(必修課不得有不及格課程),英語通過國家四級考試(四級成績應≥425分,其中體育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和新聞與傳播學院術科類學生英語四級≥354分),前3學年必修課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50%,或前3學年綜合考評成績在本專業前35%。
4.原則上要求具有班級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人際交往、語言表達和文字書寫能力,綜合素質高。
四、政策保障
1.入選人員以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方式直接獲得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根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在從事學生輔導員工作期間保留兩年入學資格。
2.入選人員本科畢業后,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兩年,專職從事學生輔導員工作。工作兩年期間,其工資、津貼等福利待遇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參照校內同級同類人員確定,學校為其繳納五險一金,在考核評優、職稱評審、職級晉升、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與學校正式教職工同等待遇,不參與校內集資建房或分配住房。合同到期后,其與學校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兩年學生輔導員工作期滿經黨委學工部(學生處)和所在學院考核合格者,攻讀碩士研究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攻讀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參加當年本科生就業。攻讀研究生期間,入選人員不再享受工作期間的薪酬福利,按統招研究生對待;繼續兼任學生輔導員工作的,按照勤工助學的有關規定,發給適當的工作報酬。
4.入選人員研究生畢業后按照統招研究生自主擇業,對于考核優秀的“2+3”學生輔導員,研究生畢業后應聘我校專職學生輔導員崗位時,按照選聘工作程序優先予以錄用。
五、選聘工作組織
2018年9月12日正式啟動2018年“2+3”學生輔導員選聘工作。選聘組織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2+3”學生輔導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3”學生輔導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黨委學工部(學生處)、監察處、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務處、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畢業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校團委等部門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學工部(學生處),負責組織實施“2+3”學生輔導員選聘的具體工作。
(二)選聘程序
1.發布公告。黨委學工部(學生處)與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務處、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據輔導員配備比例和學校專職學生輔導員隊伍實際,以及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相關規定,確定選聘名額和選聘條件并于9月12日前發布公告。
2.應聘報名(9月12日-9月14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需將《陜西師范大學2018年“2+3”學生輔導員選聘報名表》(附件1,其中學習成績專業排名由本單位主管教學的副院長簽字蓋章,本人在校期間綜合表現由本單位主管學生工作的處級干部簽字蓋章)、學習成績單3份(經教務處核定蓋章)、《陜西師范大學2019年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附件2)和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于9月14日17:00前報送至黨委學工部(學生處)教育管理科(長安校區新勇學生活動中心東301室),同時,將資料電子版發送至黨委學工部(學生處)郵箱:xueshengchu@snnu.edu.cn。
3.資格審核(9月15日)。黨委學工部(學生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4.筆試(9月16日)。黨委學工部(學生處)組織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進行筆試考核,主要考核與輔導員職業相關的基礎知識。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9月17日公布。
5.面試(9月18日)。黨委學工部(學生處)聯合相關部門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輔導員的基本素質和業務能力。
6.確定擬聘人選(9月20日)。黨委學工部(學生處)與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研究確定。
7.公示(9月21日-25日)。學校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8.學校審批。公示期滿經學校審批后,擬聘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
聯系人:徐晨
聯系電話:85310323
附件:
黨委學工部(學生處)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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