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30人公告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公告
第一部分 學院簡介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坐落于享有“塞外明珠”“草原鋼城”美譽的全國首批文明城市——包頭,是國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993人,近五年一次就業率達到95%以上。
學院前身是創建于1956年的國家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包頭機械工業學校。1994年,成為全國10所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試點學校之一。1998年成為全國最早獨立設置的14所公辦職業技術院校之一,并更名為包頭職業技術學院。1999年,學院由中央部屬院校改變為中央部委與地方共建院校,2006年劃歸包頭市管理。2009年包頭市職工大學整建制并入。
學院于2004年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確定為承擔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院校;2008年被國家國防科工局確定為首批國防科技工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同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6年,被教育部確定為“高職院校內部質量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院校之一,入選國家“十三五”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發展工程規劃項目,成為全國機械行業“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2017年,被確定為“國家優質院校”立項建設單位,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項目承建院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
建校60余年來,學院秉承“追求真理、勇于實踐、敢于創新、甘于奉獻”的辦學精神,以“堅持職教定位、傳承兵工文化、特色立校、開放辦學”為辦學理念,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已成為一所育人環境優越、綜合實力雄厚的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專業院校,向社會輸送了大量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學院擁有完善的教學、科研和公共服務體系。現有建華、呼得木林、北重集團3個校區,設有機械工程系、電氣工程系、車輛工程系、材料工程系、人文與藝術設計系、經濟貿易管理系、計算機與信息工程系、數控技術系、國際交流學院、社會科學部、體育教研部等11個教學系部以及繼續教育學院、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占地面積73.3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35.19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6.62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超過1.32億元。體育館、網球館、風雨操場等場館設施完善,在自治區高校中處于領先地位。
學院堅持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主旨、對接內蒙古自治區“裝備制造、鋼鐵冶金、電力裝備、新能源”等支柱產業,形成了以“裝備制造類專業為主、現代服務類專業協調發展”的專業結構布局。目前學院共開設51個專業,其中國家重點建設專業4個,承擔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任務專業2個,全國機械行業技能人才培養特色專業2個,全國機械行業高素質技能人才培養創新建設試點專業3個,自治區級重點(品牌)專業17個,試辦高職本科專業6個。“十三五”時期學院將實施“高水平專業群建設計劃”,重點建設“機械制造、電氣工程、材料工程、車輛工程、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產業、財經管理”等7個專業群,形成相互支撐、協同發展、資源共享、競爭開放的專業群體系。
學院擁有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492人,年齡、學緣結構合理,其中副教授以上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為43.09%、碩士以上學位教師比例為52.24%、“雙師素質”教師比例為73.58%。現有自治區級教學團隊13個、自治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2個、自治區“草原英才”團隊1個、自治區黃炎培職業教育先進集體1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人,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突出貢獻獎1人,國家級技術能手1人;自治區“草原英才”1人,自治區級教學名師13人、教壇新秀9人,自治區技術能手11人,自治區黃炎培職業教育先進個人3人;入選新世紀32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2人;包頭市“鹿城英才”7人,包頭市技術能手9人。
學院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同一系統、同一時期配套建設”的歷史淵源及優勢,與內蒙古一機集團、北方重工集團等國有特大型裝備制造企業形成了完善的“校企合作機制”。現有校內實習實訓基地131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79個,其中國防科技工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5個、全國機械行業首批先進制造技術促進與服務基地1個,包頭市專項公共實訓基地4個。學院被授予“全國機械行業骨干職業院校、校企合作與人才培養優秀職業院校”“全國汽車行業骨干職業院校”“盟市級示范性就業實訓基地”等榮譽稱號。
學院積極拓展國際合作。與加拿大卡莫森學院、蒙古國蒙古財經大學等國(境)外院校深入開展合作,在師生互換、文化交流、國際認證、技能培訓等方面均取得較大進展。緊緊圍繞自治區向北開放戰略,積極拓展與蒙、俄等國的國際交流合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作為教育部國際合作教育項目“百千萬計劃”入選學校之一,學院將進一步拓展與美國相關院校及教育集團的交流合作。
“團結、勤奮、求實、獻身”,今天的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將繼續秉承這一校訓,弘揚和踐行兵工精神,滿懷豪情,在“十三五”期間朝著建設“規范包職、品質包職、典型包職、幸福包職”的發展目標奮力前行!
第二部分 人才引進實施方案
經包頭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來院工作。為確保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引進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聘人才。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人才引進的領導工作。由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人才引進的相關工作。
三、引進計劃
計劃30人,具體見附件《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人才引進崗位表》)。
四、人才引進條件
(一)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開拓進取、勇于創新;
2.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專業資格、專業技能和個別崗位的特殊要求等條件(詳見《人才引進崗位表》);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具備博士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9月24日。例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2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外留學生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的學歷認證);
6.應聘者學歷、學位證書及人才引進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為人才引進報名開始當日前。
(二)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2.取得博士學位人員;
3.取得當年度QS世界大學前1000名的海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或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三)下列人員不列入人才引進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五、實施步驟
人才引進工作按以下七個步驟進行。
(一)發布人才引進信息
在包頭黨建網(www.btdj.gov.cn)、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bt.nm12333.cn)及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btvtc.cn)發布人才引進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工作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組織進行,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btvtc.cn)點擊人才引進,完成注冊、登錄,選擇應聘崗位,查看崗位詳情,然后點擊“在線投遞簡歷”,完成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8日全天。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要求專業(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年頒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頒布)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報考并且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畢業學校教務處蓋章)。是否為相近專業最終由資格復審小組作出裁決。
3.每位應聘人員需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將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及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明材料進行上傳。在報名時不按照要求填寫或上傳資料的將無法通過審核。
4.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應聘期間必須暢通,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應聘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初審
1.學院嚴格按照《人才引進崗位表》上崗位要求的相關信息和招聘簡章所列要求進行資格初審,由組織人事處和相關部門協同審核。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請自行打印《包頭市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包頭市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見學院人才引進網站通知公告。
2.參加復審的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包頭職業技術學院進行資格復審,由組織人事處和相關部門協同審核。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驗證報告一份(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
(4)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企業職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5)《包頭市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
(6)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2.資格復審重點查驗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3.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學院人才引進網站進行公告。
(五)面試
1.同一崗位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3方可開考。對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如確需降低開考比例須經學院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包頭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方可開考。
2.同一崗位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過多,學院將向包頭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申請該崗位增加筆試考核環節進行淘汰,筆試時同一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4,按照崗位計劃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初步人選,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考核。
3. 增加筆試考核環節的崗位,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知識。閉卷作答,筆試時不允許使用除漢語言以外的其他語言,作答時間90分鐘。
4.應聘者通過學院人才引進網站打印準考證,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或面試。
5. 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將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人才引進網站進行公布。
6.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包頭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網站進行公告。
7.面試考官由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和有關專家擔任,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4名考官從市外或省外聘請,3名考官由本校人員擔任。面試通過試講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是否具備任教的基本素質和專業能力,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8.同一崗位試講題目相同,由考官組在試講前1小時現場確定,給應聘者提供參考用書,應聘者備考時間為60分鐘,試講時,要求使用粉筆板書教學,不提供電腦、投影等設備。
9.面試階段使用統一標準的評分表,考官組根據應聘者試講情況進行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10.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應聘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范圍。如果同試題同考官組面試考生僅為1人時,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范圍。
11.最終成績排名以面試成績為準,同一崗位計劃聘用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有筆試成績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沒有筆試成績采取加試一次筆試的方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12.面試過程將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13.進入體檢人選將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網站進行公告。
(七)體檢及考察
1. 體檢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到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將通過學院人才引進網站公告。
2. 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
3. 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4.考察工作由學院組織人事處具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報包頭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以及體檢考察情況,學院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人才引進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結束后,將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相關材料,歸口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提交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編委領導審定,辦理用編和人事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依次遞補。
2.在人才引進工作聘用通知下發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單位的、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道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依次遞補。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道,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依次遞補,引進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4.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待遇
1.受聘人員符合《關于包頭市加強重點領域人才工作十項措施》條件的,享受相關待遇。
2.凡正式聘用人員,落實編制,享受包頭市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工資待遇。
3.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學院可校內聘用到副教授崗位,享受校內相應崗位待遇。
七、紀律監督
1.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學院招聘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履行人才引進工作的筆試考核、面試考核、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引進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2.對違反人才引進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人才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的報名、筆試考核、面試考核、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及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3. 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人才引進無關。
4.加大人才引進宣傳力度,通過網站發布人才引進公告,將引進條件和辦法公開,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公開,對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其他
(一)人才引進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遞補、聘用等事項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包頭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要求攜帶規定材料,于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各環節引進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人視為主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環節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況,學院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及時請示包頭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五)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 0472-3320023、0472-3320022
監督電話: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0472-3320035、0472-3320032
附件1.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