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市吳興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編外人員招聘2名公告
湖州市吳興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新農村建設崗位2名。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湖州市本級(含吳興區、南潯區、開發區、度假區)戶籍的人員。
2、資格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國語言文學類、公共管理類專業;
(2)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進行招考,擇優聘用。
1、公開報名
時間:2018年9月17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點:吳興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湖州市吳興大道1號行政中心1號樓3樓10322室)。
報名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考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通知進入考核測試環節。原則上按不低于招聘人數1:3的比例開考。
3、考核測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集中進行面試面談,測試應試者的工作思路、崗位適應程度及實際工作能力。面試面談成績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能列入體檢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面談結束后,根據成績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確定體檢對象。
4、體檢
由招考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指標,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
5、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察,重點是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現實表現等進行考察。
6、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入圍人員自愿放棄,或出現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7、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將解除勞動合同,不再繼續聘用。工資待遇參照吳興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同等崗位編外人員政策發放,并繳納五險一金。
四、其他事項
1、應聘者需對個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有意隱瞞情況者,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由吳興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并解釋。聯系電話:0572-228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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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吳興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