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宿州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219人公告
根據《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5〕1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號)精神,現將2018年宿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對象
畢業兩年以內(即2017屆、2018屆)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補錄崗位及數量
2018年我市共計劃補錄基層特定崗位人員219名,其中,埇橋區104名、碭山縣20名、蕭縣16名、靈璧縣60名、泗縣15名、市經濟技術開發區4名。補錄崗位主要包括社區黨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計生、民政、司法、工會等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崗位。具體崗位由市和各地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三、補錄程序
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工作按照個人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繳費。
(二)2018年10月20日,全市統一組織筆試。
(三)2018年12月底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補錄人員,由各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補錄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宿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szks.gov.cn)。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8年9月26日9:00至2018年9月29日16:00。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宿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招聘誠信承諾書”,填寫《2018年宿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填寫報考信息24小時后,最遲于2018年9月29日16:00前登錄宿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9月30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兩科合計90元),在宿州市人事考試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行放棄。完成報名確認后,于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從宿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人員報名后,先進行網上確認和繳費,可于2018年10月22日到宿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市政務新區主樓222室)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及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
本次考試無考試大綱,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市各級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8年10月20日(周六)上午8:00-9:30《職業能力測試》;10:00-12:00《申論》。
筆試地點:考點設在宿州市市區,報考人員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審查、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按《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考生筆試成績將通過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發布。
六、資格審查、體檢
資格審查、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對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各環節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聘用上崗
考試、資格審查和體檢合格的擬補錄人員,公示5天后無異議,經培訓合格后,由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
八、崗位管理及工資待遇
基層特定崗位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單位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基層特定崗位人員月工資為宿州市市轄區最低工資標準的兩倍;工作期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期滿后可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續簽勞動合同。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九、其他
本次補錄的其他有關信息,將會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發布。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52424(市人社局就業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7-3023453(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7-3020811(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