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蕪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15人公告
因我單位工作需要,經市編辦、市國土局批準,報市人社局備案,我單位面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5人。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 9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非藝術學門類、非體育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對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具體學科門類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熟悉計算機應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現場報名:請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蕪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
表一份(詳見附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
(2)統一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補報。
(3)在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現場進行確認并繳納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費用。
(4)報名地址:蕪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309室(地址:鳩江區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1座市民服務中心三樓)。
(5)測試、面試費用: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費45元/人、面試考試費80元/人。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職業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因報考人數較少難以達到開考比例,經市國土局批準后,降低開考比例為2:1。
仍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2)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計算機文字錄入、word及excel辦公軟件操作, 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職業技能測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
領取職業技能測試準考證時間:9月20日下午2:00-5:00;地點:蕪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309室(地址:鳩江區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1座市民服務中心三樓)。
職業技能測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場次、考試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3)面試: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開考比例(3:1或經審批后降低為2:1)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職業技能測試人員中依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重點測試考生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面試相關事宜另行在蕪湖人才網官網通知,請及時關注后續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
考試總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3 :7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單位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在三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市相關部門備案,在市人才網官網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進工作人員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資待遇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五險一金,享受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咨詢電話:0553-3868586
監督舉報電話:0553-3825855
上述咨詢服務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