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輔警招聘7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天心區人民政府批準,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1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如下:
職位名稱 |
招聘 計劃 |
性 別 |
年 齡 |
最低學歷 |
專業 |
身高要求(含) |
警務輔助人員1 |
45 |
男 |
30周歲以下 |
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和有體育特長的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
不限 |
身高170厘米以上 |
警務輔助人員2 |
20 |
男 |
30周歲以下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身高172厘米以上(交警鐵騎) |
警務輔助人員3 |
6 |
男 |
30周歲以下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計算機專業 |
身高170厘米以上(交通勤務) |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0周歲(1988年9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4.身體健康;
5.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備所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招聘錄用后,服從分配,服從管理;
6.退役士兵和政法、公安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治安處罰的;
2.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3.有較為嚴重的不良征信記錄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湖南公招網(http://www.hngzw.net)、長沙人才網(http://www.cshr.com.cn)、天心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tianxin.gov.cn)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時間: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9:00至9月24日(星期一)17:00,報名網站為湖南公招網(http:// www.hngzw.net),報考人員登錄“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系統,填寫《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9:00至18:00。
初審地點:長沙市天心區青雅麗發學校(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89號麗發新城)。
報考人員必須打印《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證、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士兵證、體育特長的提供獲獎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參加資格初審。初審現場測量身高。
體育特長包括:在籃球、足球、排球、武術四個項目中,全市高中體育比賽及市級以上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籃球、足球、排球、武術四個項目本人獲得三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9:00至9月29日(星期六)17:00在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流程
最低開考比例為1:3,若資格初審合格人數沒有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則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具體時間見公告。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男子1000米跑,遵照徑賽規則,依據跑步成績,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并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
(二)筆試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和地點參見筆試通知(請關注報名網站)。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請關注報名網站。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參見面試通知(請關注報名網站)。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體檢和心理測試程序。
五、體檢和心理測試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心理測試人選(時間地點請關注報名網站),綜合成績=面試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參加體檢的同時進行心理測試。
凡不參加體檢和心理測試以及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和心理測試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節。體檢和心理測試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凡在體檢和心理測試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六、考察
參照相關政策和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心理測試、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天心區公眾信息網和報名網站上公示。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依法辦理入職手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兩年內不得辭職,否則按照違約處理。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錄取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
八、紀律與監督
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九、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參照長沙市公安局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十、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湖南公招網(http:// www.hngzw.net)、天心區公眾信息網(http:// www.tianxin.gov.cn)發布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請大家密切關注相關網站。
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醫院的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招考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731-8589504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2290756。
監督電話:0731-85895169,85895001。
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