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市環境監測站招聘4名聘用人員公告
宜春市環境監測站是宜春市環境保護局下屬副處級、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二、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具體面議。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學歷或職稱要求: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并獲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2.工作年限及年齡要求: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宜春市環境監測站秘書科,地址:宜春市宜陽大道36號。招聘聯系電話:0795-3998960、0795-3998631聯系人:袁工、吳工,簡歷投遞郵箱:7231466@qq.com、973523963@qq.com
(三)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需提供《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提供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明、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
(四)資格審查: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留意宜春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ycepb.gov.cn//)內人員招錄或手機短信、電話通知。
六、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宜春市環境監測站通知參加考試。1)筆試內容:相關專業技術知識,筆試分數50%;2)面試內容: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分數5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八、聘用方式
體檢合格后經宜春市環境監測站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宜春市環保局同意后進行聘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后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宜春市環境監測站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