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招聘法律專業(yè)人才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律專業(yè)人才,具體招聘情況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中心法律顧問崗位2人。
二、應聘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好,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和較強的責任心、團隊協作精神;
2.熱愛鐵路和法律事業(yè),認同鐵路文化,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任職條件和專業(yè)能力,具有良好的語言和文字表述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應聘職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無不良信用、執(zhí)業(yè)和違法犯罪記錄。
(二) 具體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5年及以上法律實務工作經歷;
4.具有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具有司法部門工作經驗、律師執(zhí)業(yè)或大型企業(yè)法律事務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出生日期按照有關規(guī)定核定的為準;學歷和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為準;職務以人事通知(或勞動、聘用合同)為準;法律實務工作經歷以工作業(yè)績?yōu)閰⒖肌?/p>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受組織處理或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5.在近三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認定有弄虛作假或作弊行為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 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27日。
應聘人員須下載并如實填寫《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報名表》,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任職通知(勞動、聘用合同)及個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掃描件(PDF格式)以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25mm×35mm,jpg格式,100KB以下)一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hebjjtgs@163.com。電子郵件標題請注明“XXX(姓名)應聘材料”,電子文件標題為“XXX(姓名)XXX(報名表、證書或材料名稱)”。
(二) 資格審查和篩選
依據招聘職位條件,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通過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招錄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足1:3時,取消招錄。
(三) 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考察法律實務能力為主,內容包括法律文書寫作,合同審查,法律意見書起草三部分。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報名截止時間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ww.hrbrail.cn)發(fā)布,請自行查詢。
(四) 面試
按照職位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5的比例時,全員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按結構化面試方式組織。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ww.hrbrail.cn)公布,請自行查詢。
應聘人員面試時請攜帶本人簽名的《公開招聘報名表》原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
(五) 組織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各占50%)綜合成績,按照每個職位招錄人數與考察對象人數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其中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作為考察人選)。列入考察對象的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本人。
被考察對象有工作單位的,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人事處與其工作單位聯系考察事宜;被考察對象暫無工作單位的,采取其他方式進行考察,被考察對象應協助配合。被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不同意考察或在本人接到考察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不能及時安排考察的,以及考察對象不配合考察或經考察認定為不適合崗位要求的,根據綜合成績,確定新的考察對象。
(六) 體檢
經考察確定的擬錄用人員,需到我單位指定的醫(yī)院,按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由個人承擔。
(七) 辦理錄用手續(xù)
對擬錄用人員,通過“中國鐵路人才招聘網”(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在30日內與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錄用手續(xù)。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與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錄用。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須對提供的信息材料、體檢報告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作弊行為的,以及其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將取消該應聘人員的筆試、面試、考察、錄用等所有資格。
2.本次公開招聘的錄用人員,與錄用單位簽訂5年以內勞動合同,試用期按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工資福利及相關待遇按照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招聘過程中,凡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者,恕不另行通知。
4.應聘者的報名材料概不退回,我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對應聘者的相關信息保密。
5.本次招聘僅在“中國鐵路人才招聘網”(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和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ww.hrbrail.cn)發(fā)布招聘信息或公告,不委托第三方招聘,不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請應聘者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6.本次招聘不接受現場、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也不接受登門咨詢。
7.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人事處對招聘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451-86428781,工作日8:00—11:00、13:30—16:00接受電話咨詢。
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人事處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