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藝術學院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9人簡章
內蒙古藝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簡章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藝術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本科高等藝術學府,其前身是創建于1957年的內蒙古藝術學校,上世紀80年代成為國家文化部確定的全國重點中專,是自治區培養民族藝術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國家教委批準,內蒙古藝術學校并入內蒙古大學,成立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2015年4月,教育部批準,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基礎上獨立設置內蒙古藝術學院,屬全日制公辦本科高等學校。學院現有音樂學院、美術學院、舞蹈學院、影視戲劇學院、設計學院、新媒體學院、文化藝術管理學院、思想政治與公共課教學部等8個教學院部、1所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學院在5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形成了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區特色,特別是在民族藝術傳承與高水平藝術人才培養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被譽為“內蒙古民族藝術人才的搖籃”。
為了滿足學校用人需求,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8]105號)和《關于2018年內蒙古藝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批復》(內人社辦函[2018]72號)相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我校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9人,其中管理崗6人、專技崗3人(其中,教輔崗2人,教學崗1人)。
定向招聘蒙漢兼通人員的崗位2人,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的崗位4人。詳見附件《內蒙古藝術學院2018年度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簡稱《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應聘,以及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具體以《崗位需求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9.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崗位需求表》為準。
10.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為2018年12月底之前;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含2018年12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政府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并在禁考期線內的人員;
8.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我校委托內蒙古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才網(http://www.nmgrc.com/)。
第一階段:2018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2:00,蒙漢兼通和項目人員定向崗位進行報名。第一階段報名結束后,若項目人員定向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開考比例,從報名第二階段開始將項目人員定向崗位轉為普通崗位,允許其他人員報名;若蒙漢兼通定向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開考比例,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具體放開的崗位和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的定向崗位以報名網站通知公告為準。
第二階段:2018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2:00,普通崗位和第一階段因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由項目人員定向崗位轉成普通崗位的崗位進行報名。
2.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3.應聘人員需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4.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其中,所學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否則,后果自負);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所在單位、從事工作);否則,不予審查通過。如果工作單位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須注明是否為正式列編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對于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人員應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請及時修改,確保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5.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應聘人員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其中,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需用漢文作答;選擇蒙文試卷的人員,需用蒙文作答。
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6.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計入本人誠信檔案。
7.報名咨詢電話:0471-4973115
舉報電話:0471-4925937
(二)資格初審和交費
1.資格初審工作由內蒙古藝術學院組織實施。由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抽調專人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建立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誰審查,誰負責。
2.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即時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在報名提交成功1天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
4.資格初審時間:
第一階段:2018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7:00,蒙漢兼通和項目人員定向崗位。
第二階段:2018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7:00,普通崗位和第一階段因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由項目人員定向崗位轉成普通崗位的崗位。
5.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按照要求在網上進行交費,筆試考一個科目,報考費為7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交費時間:
第一階段:2018年9月21日9:00—9月23日23:59,蒙漢兼通和項目人員定向崗位。
第二階段:2018年9月26日9:00—9月30日23:59,普通崗位和第一階段因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由項目人員定向崗位轉成普通崗位的崗位。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具體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科爾沁快速路與成吉思汗大街交匯處,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大學科技園8號樓6樓610室)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可以代辦)。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筆試結束前發送電子郵件至退費郵箱(電子郵箱:zkpkstf@163.com),經審核確認后,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對于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7.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9: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五、筆試
應聘人員需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經學校申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筆試考一個科目,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參考書目。
(三)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筆試時間:2018年10月14日9:00-11:00。筆試地點:呼和浩特市,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居民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筆試。
(五)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六)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學校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連同筆試成績匯總表,按管理權限分別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七)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對于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經學校申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開考比例。降低面試開考比例后,仍達不到降低后的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
(二)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提前在報名網站上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按照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藝術學院組織實施。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二份)、《資格復審通知書》(二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一張本人正面免冠一寸證件照;
3.本、碩、博學歷、學位證(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學歷驗證),并提交學歷驗證報告;
4.崗位報名所需的其他佐證材料(中共黨員證明、各類資格證書、專業方向證明等);
5.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學生證和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現場給發放《面試準考證》。
(七)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及崗位具體需求等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藝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對目錄上沒有的專業,由我校商教育主管部門按照該專業所學內容,經組織集體研究論證后進行認定是否招聘崗位要求。
七、面試
(一)教學崗應聘人員面試為20分鐘,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滿分為100分;管理、教輔崗應聘人員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形式為答辯(應聘人員現場回答問題),面試滿分為100分。
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用漢語作答。應聘人員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二)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按照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三)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準時到達候考室,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考生在監督員的監督下,在侯考室進行抽簽,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
(四)實際到場參加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學校事先設定的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學校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5分。
(五)面試時間與地點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一)成績計算及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確定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經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體檢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到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
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同時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名單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學校確定。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前,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九、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我校在報名網站上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
公示結束后,報自治區人社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在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學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規定,將擬聘人員《花名冊》和《個人備案表》,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2.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我校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我校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和社會保險制度,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6.對于在公開招聘各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7.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十、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內蒙古人才網(http//:www.nmgrc.com)和內蒙古藝術學院官網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官方網站,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相關公告。
(五)本次公開招聘方案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另行通知,請予關注。
(六)本方案由內蒙古藝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內蒙古藝術學院2018年度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