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人公告
來源:惠州大亞灣
2018-09-20 14:53:58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大亞灣區公安局輔警隊伍情況,因工作需要,大亞灣區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應聘條件
(一)公開招聘14名男性巡警特警警務輔助人員。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高170cm以上,年齡18—26周歲(1992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退伍軍人放寬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綜合能力和電腦操作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色弱、紋身等),裸眼視力1.0以上,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7.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計劃生育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開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資待遇年薪61107元(含社保、醫保、公積金等,節假日補貼、年終獎、績效工資等),包食宿,服裝由公安局統一發放。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接受報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方法步驟實施。
(一)接受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9日至9月 30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為:惠州市大亞灣區澳頭安惠大道13號(大亞灣區公安局2號辦公樓5樓,聯系電話:0752-5385051)。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惠州大亞灣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原件2份(見附件1,網上自行下載,A4紙正反頁打印,填好的電子版文件同時發送至互聯網郵箱:dywzgs@126.com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畢業證書、戶口簿、計生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張。
(二)體能測試和面試。
1.體能測試。測試時間: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早上9:30;測試內容:100米跑、1000米長跑、引體向上、俯臥撐,體能測試考核標準按附件《警體達標測試標準》執行。
2.面試。面試時間: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早上9:30;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每名面試人選的面試時間一般為15分鐘;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體能測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區公安局政工室)。招聘單位可在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根據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體檢結束后,由區公安局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考察。考察中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的不進行替補。
(四)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區管委會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3.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為取得報考資格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區公安局、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385051(區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0752-5385081(區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
0752-5562858(區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附件:
大亞灣區公安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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