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塔城市行政綜合執法局招聘24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2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塔城地區戶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19日至2000年9月19日期間出生);
3、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4、具備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5、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招錄:
1、已納入財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滿的;
2、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分裂祖國活動或邪教組織成員的;
6、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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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7日
2、報名方法:報考人員自行在塔城市政府網下載打印《塔城市行政綜合執法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畢業證和相關證明及近3個月以內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進行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市左公路市委黨校東側院內)。
聯系電話:0901-6234562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嚴格按要求報名,凡不符合條件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5、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費字〔2005〕25號文件規定,每人報名費15元,考試費40元。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10月19日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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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試卷命制:筆試試卷由塔城市行政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制(試卷采用漢語命題)。
3、筆試語種: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
4、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5、筆試成績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網、塔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筆試成績。
(三)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開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面試開考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
2、面試費40元,由考生自理。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場公布。
3、面試入闈人員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入闈面試人員須達到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5、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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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檢入闈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其體檢標準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可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查,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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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審工作由塔城市行政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并填寫《塔城市行政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招聘政審表》,并將個人檔案一并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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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聘用待遇
月工資標準3745.49元。其中:工資2000元,社會保險1445.49元(單位繳納1080.67元,個人繳納364.82元),崗位補貼300元。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增長機制
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幅度,結合我市實際,建立定期調整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的制度。
1、學歷工資
按照聘用人員學歷另計發工資:大學??茖W歷100/月、大學本科學歷200元/月、研究生學歷300元/月。
3、考核獎勵機制
各用人單位對聘用六個月以上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冬季取暖費1700元。
五、人員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塔城市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者續簽合同。勞動用工合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組織領導及監督
市紀檢委對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參與招聘工作的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并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塔城市行政綜合執法局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