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勤務輔警190人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第九期交通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九期交通勤務警務輔助人員1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等詳見《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第九期)》(詳見附件1)。
二、工作職責
參與交通勤務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交通秩序協管、交通事故協助處理、窗口導辦、信息錄入、設備系統維護、后勤綜合服務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助開展的工作等。
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警務輔助人員須服從公安機關統一分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為福建省戶籍人口。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報考第01、02、03崗位的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報考第04、05、06崗位的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報考第07、08、09崗位的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報考第01、02崗位須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8.從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層級不同,全年工資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間不等(含季度、年度績效工資及各類津補貼),另依法依規為其繳交單位及個人“五險一金”。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
工資標準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執行,并將隨著經濟的增長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資待遇。配發統一制式服裝。
五、招聘程序
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公示后,簽訂勞動合同。各環節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公告通知為準。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報考者須服從福州市公安局統一分配。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警察類或政法院校畢業生。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烈士證、結婚證、戶口簿、在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以下報名點均可受理各崗位報名工作):
1.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鼓樓大隊一樓(鼓樓區五一北路121號,聯系電話63038808);
2.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臺江大隊五樓(臺江區鰲峰路182號,聯系電話83379080);
3.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倉山大隊(倉山區湖畔路6-1號,聯系電話83464112);
4.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晉安大隊一樓(晉安區福馬路350號,聯系電話83658166);
5.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上街大隊一樓(鎮海西園科技東路10號中青大廈,聯系電話87027592);
6.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特勤大隊(晉安區前橫路30號,聯系電話87027951)。
七、報名方式
報名時,請考生本人現場攜帶下列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供資格審核:
(1)二代身份證;
(2)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
(3)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必須提供本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上網查詢并打印本人學歷信息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選擇在線打印)。注冊備案表上需生成在線驗證碼(網頁截圖打印無效)。個人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效。
(4)持境外學歷報考者必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5)符合崗位要求所需的各類資格證書、退伍證、駕駛證等;民警配偶及子女還需提供在職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6)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張;
(7)填寫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表格須用A4紙單面打印,填寫內容須電腦打印,“報名人簽名”欄目由報名人員親筆簽名)。
八、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考生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2)報名初審環節結束后,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若發現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3)準考證作為參加各環節考試的重要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不再補辦。
(4)考生進入體檢、政審、聘用環節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提出放棄的等情況,兩年內不得報考福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
(5)考生提交的各項材料,由用人單位統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6)福州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www.fzga.gov.cn/)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手機暢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