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招聘2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我院醫師隊伍建設,切實吸引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知識強急需緊缺的人才充實到醫師隊伍中,有效改善我院醫師隊伍學緣結構,不斷提高醫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8〕55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18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的通知〉并下達2018年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及廳直屬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2018〕17號)精神,以及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2018年我院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碩士研究生10名(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要求見《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應往屆碩士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5.具備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學歷學位要求、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5周歲(197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特崗農技人員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7.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現役、試用期、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8年9月25日為截止日期。
四、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到醫院組織人事科報名。醫院按照資格初審、綜合考核、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程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辦理相關手續。
五、碩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提交材料
1.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山西省長治市延安南路110號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 組織人事科(學術交流中心302)
2.報名提交材料(請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下載并如實填寫《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附件2),在確認信息無誤后,在相應位置簽名(須手寫簽名),一旦確認,不再更改。
(2) 《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紙質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證(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本科及碩士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所需其他證件的原件及A4復印件。
(4)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A4復印件。
(5)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加蓋學籍部門公章)及復印件。
(6)個人簡歷1份(在簡歷材料中對學習、工作簡歷、科研論文情況、獲獎情況要做詳細介紹并附相應復印件)。
(7)1寸紅底免冠彩照2張及電子版1份。
(8)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9)“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特崗農技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由上一級組織部門開具證明材料。
有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經歷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資格審查
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明確到人,嚴格落實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
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招聘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實際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醫院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領取準考證時間:以醫院網站通知為準,請參加筆試人員務必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屆時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醫院網站公布。
(1)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 %。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2)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3)筆試成績在醫院網站公示5天。
(4)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經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醫院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
(1)面試由5至9名專家組成(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評委只限1人),主考評委由外聘專家擔任。
(2)面試包括試講答辯和專業技能測試兩個環節,試講答辯和專業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
試講答辯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風貌,專業知識水平、醫療教學科研能力等。
試講答辯時間約15分鐘。試講內容以本專業科研課題或論文為主,時間10分鐘左右。試講結束后,由評委根據試講內容提出3-5個問題,參加面試人員回答其中2-3個問題。
專業技能測試重點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等,根據崗位需要設立相應的考試內容。
面試成績=試講、答辯成績×60% +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
(3)面試成績當天在考場外公布。
(4)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結果和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醫院網站公示5天。
(5)面試全程錄像。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醫院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醫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醫院成立考察小組,實地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醫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以醫院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六、招聘工作紀律
1.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2.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七、咨詢監督
聯系人:劉老師 李老師
咨詢電話:0355-3128031
監督電話:0355-31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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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