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白城市鎮賚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人公告
根據《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和縣政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維穩處突和應急工作,特面向全縣轄區內退役士兵、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的警察類和政法類畢業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根據本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關事宜
(一)招錄人數及職位
擬招聘100名。警務輔助崗位男性91名,馴犬員崗位男性4名,監所崗位女性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熱愛公安工作。
2.報考人員年齡在19周歲(含19周歲)以上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止日期以發布公告時間為準),戶籍在鎮賚縣轄區內的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的警察類或政法類專業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分配到企事業單位、領取自謀職業經濟補助金者除外)(具有突擊、偵查、救護、排爆等專長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招聘,以證書為準)。
3.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體
健康,五官端正,體型勻稱,無殘疾、無文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口齒清楚,雙眼裸視視力為4.8以上,無其它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警務輔助性崗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有吸毒史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工資薪酬及經費保障
月工資20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招聘人員工資及“五險一金”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二、招聘工作程序
由縣公開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1日),符合條件人員自行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公安局和民政局統一進行資格審核。由人社局和公安局進行體能測試、組織筆試、政審考核、體檢、公示(在鎮賚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縣公安局黨委審定并辦理聘用手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 10 月12 日至 10 月19 日
2.報名地點:鎮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報名電話:0436—7301006
3.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相關退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張和統一制式報名表參加報名。
4、報名表格從縣政府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jlzhenlai.gov.cn/,報名表一式兩份。
(二)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公安局和民政局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體能測試(10月22日—10月24日)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和公安局進行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測試,測試項目有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體能測試合格者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10月28日上午9:00—11:00)
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核發《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等,參考書為《通用知識》。試卷命題聘請專業人員出題,并請縣公證部門進行全權
公證監督,試卷滿分100分。
(五)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錄取并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六)政審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縣人社局和公安局按錄用人民警察政審和《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名單在鎮賚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首次聘期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三、工作要求
1、要嚴守程序標準,招聘工作要按照標準統一、程序統一、報酬統一的要求來進行。
2、要嚴格政審考察,招聘的輔警人員必須政治可靠、作風良好、具有基本的業務素質。
3、要嚴密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承擔好職責任務,嚴格按照招聘條件招聘輔警人員。
鎮賚縣公開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 9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