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各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1567人公告
2018年吉林省各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根據司法體制改革人員分類管理工作需要,為了建立一支相對穩定、專業素質較高的聘用制文職人員隊伍,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同意,吉林省各級法院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156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聘用的文職人員與各用人法院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經費由省財政全額保障。
二、文職人員主要職責
文職人員主要從事審判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案件審理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計劃
全省各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總數計劃為1567名,各院具體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見附件《2018年吉林省各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四、資格條件
(一)文職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部分法院要求法學類專業,法學類專業以教育部制定的專業指導目錄為準,其中專科包含公安和司法大類(第68類),本科及研究生包含法學類、公安學類、政治學類等(第03類);
5.掌握速錄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各職位的具體報考條件以《2018年吉林省各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中規定的條件為準,除特殊說明外,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9月30日。
(二)報名人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職人員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文職人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報名、資格確認、繳費和打印《準考證》等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報名
1.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5日8:30—10月18日16:30,報名網址:http://36.49.92.137:23107/fy。每人限報1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考生報名后,通過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2.繳費。資格審核通過后的人員,于2018年10月19日中午12:00前完成網上繳費,考試報名費60元/人。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打印《準考證》。網上繳費成功的,于2018年10月25日8:30——10月26日16:00前,到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占總成績的40%,筆試主要考察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斷推理等綜合知識和能力,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考點設置在全省各中級法院所在地,考生須按照《準考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個人筆試成績網上查詢時間,關注吉林人才網(www.jlrc.com.cn)通知。
(三)速錄技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下一環節。
速錄技能測試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按招聘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原件,凡是偽造有關證件、材料或主要報考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取消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資格,并在本職位符合條件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速錄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20%,主要考察考生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采取上機考試的方式,滿分100分,速錄技能測試在各中級法院所在地設置考點。
(四)面試
面試占總成績的40%,主要測試文職人員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在各中級法院所在地設置考點,面試方式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滿分100分,面試現場公布成績。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照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4:2:4的比例折算后計算產生,總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分別以面試、速錄技能測試、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體檢及考察
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和考生總成績排序,在總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法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程序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七)調劑
對于報名人數不足或招聘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的崗位,各中級法院可在本地區范圍內進行調劑。調劑公開進行,在征求個人意見的基礎上,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
(八)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九)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新聘用的文職人員依法與用人法院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擔任文職人員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文職人員所需經費由吉林省財政統一保障,納入各級法院年度財政預算。文職人員實行“三等九級”的職務序列管理,各項薪酬待遇5000元左右(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及其他應繳費用,實發3000元左右),具體薪酬標準根據職務等級、工齡、工作業績以及吉林省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等因素動態調整。用人單位結合本院實際情況,提供就餐、辦公設備、差旅費等必要保障。
七、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為吉林法院網(http://jl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和吉林人才網(http://jlrc.com.cn),有關招聘工作的公告、時間安排、公示名單等信息均通過上述網站發布。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556646,0431-88556636,受理時間為工作日每天8:30—17:0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職人員招聘的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不指定復習資料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文職人員招聘考試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
(三)報名繳費后不能變更報考信息,不予退費。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本公告如有變動事項,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附件1:《2018年吉林省各級法院招聘文職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