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彭州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彭州市社會治安力量建設,充分發揮警務輔助人員在維護社會治安、服務群眾、護航經濟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成都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彭州分公司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警務輔助人員。
聘用單位:成都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彭州分公司
工作單位:彭州市公安局
工作崗位: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性別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對象及報考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3、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行為;
4、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年齡計算至2018年10月15日止);
6、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報名要求的條件;
7、身高1.70米以上,面部無明顯疤痕特征、無紋身,無精神病史。
8、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5、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曾因違反輔警工作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參加或曾經參加邪教組織的;
9、其它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咨詢電話:83879424
3、報名地點:成都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彭州分公司(彭州市公安局旁)
4、報名截止時間:報名時間截止至2018年10月15日
5、報名須知: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信息。
(1)報名需提供材料
報名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近期常規體檢報告(一個月以內體檢報告)一份;戶口所在地轄區派出所進行政審表一份;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原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并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畢業證復印件各1份。
(2)填報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2018年警務輔警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二)筆試
公安基礎知識,電腦操作,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面試名單。
(三)面試
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圍繞以上五項進行評分,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
以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錄用人員,對合格的人員將予公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及報到
(一)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簽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形式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到彭州市公安局工作。
五、工資及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按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期提供工作餐;在職人員全部納入局工會會員,發放工作服,每個國家法定節假日、生日按規定發放慰問品;對結婚、生育人員發放紀念品;每年安排年休假和年度體檢等。
六、其它
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應聘期間保證通訊暢通,應聘人員通訊不暢導致的相應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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