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青羊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8人公告
根據《成都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以及《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公安工作實際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名額
108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裸眼視力不低于或矯正視力不低于5.0。無紋身、無明顯疤痕,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合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7日
2、報名地點:三洞橋路8號三樓
3、報名材料:凡符合報名條件的,須提交以下資料: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退役軍人提供),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在學信網上打印含有在線驗證碼的學歷證明材料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報名要求:報名時所提交的信息必須屬實,若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材料不齊、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考試
經審查合格的報名條件者需統一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心理測評以及體能測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心理測評和筆試同步進行,心理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體能測試。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合格者才有資格進入面試程序。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四)體檢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并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進入體檢,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參加體檢人員按通知時間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制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為政審對象。政審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六)聘用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聘用對象,分局并與擬招聘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區有關規定執行,食宿、服裝、裝備由用人單位統一提供。
五、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以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及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