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玉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6人公告
來源:玉溪人才網
2018-10-08 08:52:27
玉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個崗位36名勤務輔警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9日至2000年10月08日期間出生);
(四)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職輔警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和證書。
(五)學歷及專業證書需在2018年10月8日前取得的。
(六)身心健康。
(七)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有紋身人員不能參與報名;
(八)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退役證、畢業證、加分證明、個人人民銀行征信記錄證明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張。通過現場審核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于當天參加面試。報名時間:2018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報名無效。
各種證明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報名地點:玉溪市人才市場二樓服務大廳(桂山路29號)
未能在規定時間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通知書》。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工作環節。考生總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由考生當場簽字,面試成績合格勤務輔警崗位人員領取《體能測試通知書》后進入體能測試。
3. 需測試文職輔警崗位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按2:1比例進行測試。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40%+測試成績×60%,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以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4.加分條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由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面試成績加10分;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輔警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面試成績加9分;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面試成績加8分;玉溪籍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面試成績加8分;本市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面試成績加2分。同時具備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取最高加分項計分,不重復累計加分。
(三)體能測試
通過報名資格復審、面試合格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試。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縱跳摸高。其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要求執行。參加體測的人員應按照《體能測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測。參加體能測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體能測試通知書》。考生體能測試成績于當天結束后公布。
參加過2018年玉溪市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招錄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免體能測試,直接進入下一招錄環節。
(四)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可進行復檢一次,具備當場復檢條件的項目,由考生本人口頭提出申請,可當場復查一次,其余項目可在體檢結果下達的兩天內,由考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安排復檢一次;《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下達結論為準。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審
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在體檢和政審環節或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出現職位空缺時,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和政審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當出現報考人員體檢和政審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待遇,工資由基本工資與績效獎金構成。巡特警輔警崗位人員每月實發工資不低于3050元(不含單位應繳納保險部分,其中每月500元績效考核獎金按考核情況發放,有住宿保障.),其他輔警崗位每月工資不低于2650元(不含單位應繳納保險部分,其中每月500元績效考核獎金按考核情況發放),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工齡工資10元。
五、人員管理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人事關系采取勞務派遣模式,由玉溪市公安局委托勞務派遣公司統一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繳納各種保險,派遣到玉溪市公安局內設各部門,用工單位負責人員的日常管理。
六、紀律與監督
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2691386、2691387
監督電話:2691345
附件:崗位表
玉溪市公安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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