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六安舒城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4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統一招聘?
二、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舒城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舒城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中共舒城縣紀委、舒城縣監察委全程監督。
招聘公告、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以及考察、公示、遞補、聘用等相關信息,都將通過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統一向社會發布。
三、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計劃94名(招聘崗位及計劃分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㈠招聘對象為本縣戶籍或在本縣內有固定住所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基本條件:
⒈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⒉政治思想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愿意從事公安輔警工作,熱愛人民警察事業;
⒋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身體條件:
⒈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無明顯瘢痕和傳染病,無“三高癥”,無頸、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親屬無精神病史,體型?五官端正;
⒉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含1.58米);
⒊雙眼矯正視力0.8(標準對數視力4.9)以上?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⒉現役軍人;
⒊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⒋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⒌曾被開除黨、團籍的或近三年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⒍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⒎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紀律或規定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⒏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過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⒐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⒑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⒒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㈠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⒈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⒉報名地點:舒城縣公安局辦公大樓(城關鎮桃溪路與萬佛路交叉口)二樓208室。
⒊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士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⑶外縣戶籍人員另須提供在本縣居住相關證明資料(房產證、房屋租賃協議等)。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按規定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設定筆試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后,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⒋加分申請。根據公安實際工作需要,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將予筆試成績增加3分(不重復累計加分):
⑴普通全日制公安、司法類院校畢業生或政法類院校公安學類(本科)專業、公安與司法大類(專科)專業畢業生;
⑵退伍士官。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應現場申請筆試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㈡筆試
⒈筆試內容:公安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包括憲法、刑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筆試時間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⒉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10月19日(正常辦公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舒城縣公安局二樓208室領取準考證,并于規定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㈢體能測評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招聘人數5人以上的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選,招聘人數5人以下的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4:1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規定(成績達35分以上為合格),由舒城縣公安局組織。體能測評項目: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㈣面試
⒈根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招聘人數5人以上的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2: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聘人數5人以下的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進行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體能測評合格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與應變協調能力、服務意識、語言表達與儀表舉止等,滿分為100分。
⒋為確保新聘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㈤體檢
⒈筆試與面試成績相加即得考生考試總成績。依據各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成績也同分,則以筆試試卷中主觀題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⒉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㈥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舒城縣公安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對報考者所提供的證件資料、相關信息與招聘條件和要求進行審查。如發現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㈦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七天。經公示無異議的,舒城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考核合格人員,由舒城縣公安局黨委根據人崗相適的原則研究確定工作去向,聘用對象必須服從分配。
㈧遞補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動放棄等所致招聘人員缺額的,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㈨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即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由相關勞務派遣公司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對象月工資不低于2200元(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工資標準每年根據全縣最低工資標準增長幅度予以適當調整。舒城縣公安局依法為聘用對象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并購買住房公積金,統一配發公安機關輔警制式服裝。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4-8680760、8689053;
監督電話:0564-86211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