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南昌縣公安局招聘公安輔警100人公告
為切實加強南昌縣公安巡防力量,進一步提高全縣社會治安秩序,全力提升公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現面向社會繼續公開招聘100名編外公安輔警員。具體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特巡警大隊防暴崗50人(崗位代碼:1810101),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30人(崗位代碼:1810102),重點工程治安巡防崗10人(崗位代碼:1810103)。該類崗位此次未招滿可長期報名。
2、110指揮中心接警員崗10人(崗位代碼:1810104)。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愿意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二)各崗位條件:
1、特巡警大隊防暴崗、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重點工程治安巡防崗:男性,年齡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不限學歷);
2、110指揮中心崗10人:女性,年齡18-25周歲,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限南昌市(三縣六區)戶籍(懂本地方言),具備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掌握基本的計算機操作,需值夜班。
(三)年齡計算方式:年滿18周歲是指2000年9月30日(含)前出生;25周歲以下是指1992年9月30日(含)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9月30日(含)后出生。
(四)身體條件:男性凈身高1.65米以上,女性凈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板腳),無文身,駝背,無高血壓、心臟病、急慢性肝炎、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
2.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3.被原工作單位辭退解聘或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本縣財政撥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冊)的編外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6.其它不適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時須由本人現場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接警員另需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隨同《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附件并填寫完整)1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同時貼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張。報名時還需繳納考試費50元。
(二)考試方式
1、特巡警大隊防暴崗、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重點工程治安巡防崗的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40%)+面試(60%),體能測試內容標準詳見附件;接警員崗為電腦技能測試(40%)+面試(60%),均按照考試總分數排名依次錄取,所有錄取人員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2、電腦技能測試,內容為打字速度測試。測試系統默認輸入法為搜狗拼音和五筆輸入法,允許自帶鍵盤。
3、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入闈人員公告
各崗位根據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時間長短,學歷高低,畢業時間先后順序排名),并在網上予以公布。
(四)體檢、政審
1、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但必須是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2、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3、體檢、政審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己似?個月,考核期滿合格的,由縣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勞動監察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資待遇
1、工資標準:(1)特巡警大隊防暴崗、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重點工程治安巡防崗每月工資為2737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月(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每滿一年遞增50直至250元止);
(2)110指揮中心接警員崗每月工資為2537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月(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每滿一年遞增50直至250元止)。
2、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乘以單位總人數)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根據日??己饲闆r可以在績效工資基數上下浮動。
3、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受聘人員繳納城鎮企業職工“五險”,個人負擔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4、錄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安排,服裝、裝備由用人單位統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為: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3、在招聘考試中被發現違紀的人員,嚴格按《違紀處理辦法》處理,嚴重的將禁考三年。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民政府—部門—縣人社局網站(http://www.ncx.gov.cn/xrsj/)”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招聘的特巡警大隊防暴崗、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重點工程治安巡防崗未招滿可長期報名,由縣人社局及縣公安局定期組織考試,直至招滿后另行公告。
7、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縣人社局85712813(咨詢報考事宜),縣公安局85712897(咨詢工作待遇事宜)。
8、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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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縣公安局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