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5人公告
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職業技術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公益二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位于湖州市吳興區。
二、報名條件及崗位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2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凡報名者須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5.本次招聘涉及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 10月 22 日;
6.應聘人員須于報名前(2018年10月22日)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明及相關資格證書;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8.應聘人員所報考崗位,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規定要求;
9.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10.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名應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5人。招聘崗位具體信息見附件1。
三、崗位性質及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日8:30—16:30。
報名地點:湖州職業技術學院9號樓203室
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湖州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需貼照片)、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公告公布的應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進入下一輪考試;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事宜以“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http://rsc.hzvtc.net.cn/ “招聘信息”欄)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根據符合報名條件者人數,核定最終開考崗位;同一崗位的招聘數與報名數需達到1:3比例,未達到此比例的崗位,不予開考。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綜合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輪環節。綜合成績相等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各崗位分別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筆試時間:2018年10月27日9:00-11:00
筆試地點:湖州職業技術學院(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崗位相關專業基礎知識(見附件1)
面試時間:2018年11月3日
面試地點:湖州職業技術學院 (具體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
面試內容:崗位對應綜合知識,考察與崗位相關的綜合能力
五、體檢與考察
(一)由湖州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考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二)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湖州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查出應聘材料弄虛作假的,學校將取消聘用資格,并從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我校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結束后1個月內,擬聘用人員不按時來校辦理聘用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進行檔案資料審核,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 “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欄);
2.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http://rsc.hzvtc.net.cn/ “招聘信息”欄);
招聘過程的相關信息(包括招聘計劃核減名單、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上述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湖州職業技術學院紀委:0572-2363610。
(三)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八、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直接向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咨詢。
咨詢電話:0572-2363399 李老師
附件 : 1.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計劃表
湖州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