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紀委監委留置保障中心招聘20人公告
巴彥淖爾市紀委監委留置保障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擬招聘市紀委監委留置保障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員20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聘崗位
巴彥淖爾市紀委監委留置保障中心(地址在原臨河區培智學校)
1.監控崗位18人(男10人,女8人);
2.信息化技術崗位2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30周歲以下(1988年 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能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定,身體健康,適應夜間值班;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有相關專業和工作經驗者優先或適當放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仍在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其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為: 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報名人員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1寸藍底照片2張到市紀委組織部4010辦公室現場報名。
2.資格審核由市紀委組織部負責,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招聘條件、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
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方案另行制定和通知。
五、政審和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進入考察范圍,考察分政審和體檢兩個環節:
政審:1.向公安局和防范辦征求意見,審核其是否存在涉黃、涉賭、涉毒及其他涉案違法行為,是否參與邪教組織等非法活動。
2.向擬招聘人員近年學習或工作的單位征求其思想政治和現實表現的意見。
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由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要求矯正視力在1.0以上。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招聘人員
在政審和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選,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招聘人員。
七、試用期及聘用
招聘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年度簽訂《勞動合同書》。
八、薪酬待遇
1.試用期內工資2000元/月;
2.合同期內工資2800元/月(含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
3.合同存續期內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
九、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始末,在聘用各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聘用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2.本次聘用事宜由巴彥淖爾市紀委監委負責解釋。
中共巴彥淖爾市紀委
巴彥淖爾市監委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