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蕪湖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市級專項崗位招聘548人公告
根據省委皖發〔2018〕27號文件和市委蕪市發〔2018〕1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專項崗位招聘工作,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全市自1999年至2017年退役的自謀職業的下列人員:
(一)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的轉業士官;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
二、崗位數量
蕪湖市扶持就業市級專項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與審核認定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審核認定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一)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8日-- 10月24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本人無法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報名時需持有本人報名材料及受托人的有效證件。
(二)報名地點。報名地點為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吳家花園路20號)。
(三)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需填寫《蕪湖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市級專項崗位申請表》。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退伍證(轉業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榮立一、二、三等功的,提供《獎勵登記表》和《立功證書》;傷殘退役士兵提供《殘疾軍人證》;獲得優秀士官人才獎的,提供受獎證書;獲得職業技能等級的,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以上證件,應聘人員要確保真實有效,經審核弄虛作假的,按選崗辦法進行相應的減分直至取消應聘資格;同時,現場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個人提前備好A4紙復印件各1份)。
(四)審核認定。報名結束后,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認定和計分。
四、計分公示
(一)計分標準按《蕪湖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市級專項崗位選崗辦法》量化評分,計算總計分。
(二)計分公示。按照總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定程序選崗。如對自己的計分有異議,須自公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原則上不受理查閱他人檔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