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三門峽湖濱區紀委監委招聘輔警30人公告
來源:湖濱區人民政府
2018-10-11 15:36:48
湖濱區紀委監委關于招聘輔警的公告
根據湖濱區紀檢監察工作需要,湖濱區紀委監委委托區人才勞務市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30名,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區紀委監委和崤山公安分局共同管理,優先保證區紀委監委辦案工作需要。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按計劃名額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計劃
此次共計劃招聘30名輔警,其中男性輔警25名,女性輔警5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熱情和精神;
2、志愿從事輔警工作,忠誠、奉獻、吃苦耐勞、責任心強,服從組織分配;
3、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單側矯正視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二)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放寬
1、退伍兵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
2、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矯正視力放寬至4.6,年齡36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優先錄用
1、偵察、特種兵等具有特種作戰技能或受過記功嘉獎的退伍兵、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類警校)畢業生;
2、法律類、中文類專業畢業生;
3、有警務工作經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行政處理的;
2、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者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4、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等從事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活動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其它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筆試、面試成績各占40%、體能測試占20%。體檢、政審合格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成立湖濱區紀委監委輔警招聘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招聘辦由區紀委監委、崤山公安分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列入考試對象。
(二)公告發布
將在湖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走進湖濱、清風湖濱、湖濱一周等平臺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符合優先錄取的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復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張,并填寫《湖濱區紀委監委招聘輔警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9日,8: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報名)。
3、報名地點: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4、報名聯系方式:0398-2953199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招聘辦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程序,考試考核程序中發現報名人員資格存在問題的,可隨時取消報名人員的應聘資格。
(五)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及科目:《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
考生依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前40名男性和前10名女性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時間、地點屆時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條件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4、體能測試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及《公安民警體育鍛煉評分標準》”計分,本環節由區紀委監委和崤山公安分局組織。
(六)政審
根據招聘計劃規定的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政審人員名單。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的政審條件執行。主要審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況。
對政審不合格而出現的空缺名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錄取人員將通過湖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走進湖濱、清風湖濱、湖濱一周等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勞務派遣公司將與錄取人員簽訂兩年勞動合同。
六、待遇及管理方式
聘用輔警屬勞務派遣用工,最低工資1900元(含五項社會保險的個人部分),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五項社會保險。
錄取人員由區紀委監委和崤山公安分局共同管理,優先保證區紀委監委辦案安全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人員工作表現、業績情況,續簽勞動合同。錄取人員要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七、本公告由區紀委監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崤山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湖濱區人才勞務市場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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