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大理州輻射中心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8人公告
來源:大理州人民政府
2018-10-12 09:09:58
大理州輻射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大理州輻射中心專業技術人員8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擬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8名。外國語言文學類崗位4名(泰語、越南語、老撾語、緬甸語崗位各1名),建筑工程及管理、工程造價預算、會計審計、計算機崗位各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18年大理州輻射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專業設置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進行。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的時間認定為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職稱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均應為2018年10月18日前獲得;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2014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4.2018年10月18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大理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樓會議室。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2018年大理州輻射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紙質一式二份(同時上交電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5.資格審查:由大理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者方可參加后續招聘過程。凡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的視為沒有取得相關證書。在學歷、專業驗證時將按照應聘者畢業證原件上的專業名稱進行審核。
五、招聘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
2.面試時間:2018年10月28日上午8:30開始;
3.筆試及面試地點:大理大學。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本次考核招聘按筆試和面試兩個程序進行。筆試主要對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或技能)素質、基本能力、經濟常識等進行測評。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其中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3的崗位,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后續招聘過程;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考核測評。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注:外國語言文學類泰語、越南語、老撾語、緬甸語4個崗位的筆試內容中語言類知識占70%和經濟類知識占3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通過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應聘者筆試成績高者勝出。
七、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驗費用由個人承擔,公示期滿體檢合格者即為擬聘用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綜合成績由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再確定是否按本崗位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八、考察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辦理聘用手續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由州發改委、州人社局統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州人社局備案。
十、其他事項
(一)成立大理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州人社局對考核招聘工作予以全程指導。州紀委監委駐州發改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三)應聘者參加考核招聘報名、考試期間食宿、交通、體檢等費用自理,并注意來往途中安全。
(四)公開考核招聘相關表格從公告附件中下載。
(五)應聘者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若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而影響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七)招聘工作中單位和個人違反其他相關招聘紀律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認定及處理。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本公告由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2-2316321(大理州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9748(大理州發改委人事老干科)
監督電話:0872-2316131(大理州紀委監委駐州發改委紀檢監察組)
附件:
大理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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