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督導輔助人員8人公告
來源:許昌市人事人才網
2018-10-12 13:48:49
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督導輔助人員公告
為滿足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常機關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督導輔助人員8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督導輔助人員,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督導輔助、老庭院改造提升項目督導輔助工作等。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吃苦耐勞,能夠勝任加班加點工作;
3.不限專業,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限許昌地區;
6.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適合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適合崗位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招聘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許昌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xcrcsc.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招聘的信息等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形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為:許昌市市民之家401窗口。
2.報名時間: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報名提交材料:
(1)報名者須遞交《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督導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本表可到報名現場填寫)。
(2)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及2張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資格審查:報名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他要求。
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5.領取應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者,持身份證于10月16日(下午15:00—17:00)到市民之家401窗口領取《應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6.報名費用: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組織考試
參加考試人員,應隨帶身份證、應試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1.筆試:由市住建局統一出題進行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應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根據擬聘用職位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體檢
在許昌市人事人才網、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公布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出現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考察內容主要是政治品質、社會表現、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人員管理和工資待遇
所聘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用人方式。人員工資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市住建局負責對招聘人員在崗工作期間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考核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招聘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予以辭退。
咨詢電話:0374—2161559。
本次招聘工作由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10月1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