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易縣清西陵文物管理處、農業局等15部門招聘201人公告
來源:河北省易縣縣人民政府
2018-10-15 09:22:17
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定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關于公開招錄清西陵文物管理處、農業局等 15部門勞務派遣人員的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縣用人單位用人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勞務派遣人員。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定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公開招錄等工作。為保證公開招錄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錄方式和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錄。
二、招錄計劃
公開招錄清西陵文物管理處16人;農業局4人;工信局3人;統計局4人;發改局12人;人社局5人;交通局20人;國土局15人;行政審批局20人;環保局25人;政法委7人;宣傳部4人;農工委13人;狼牙山景區管委會8人;公安消防大隊45人,共計201人。
三、招錄范圍及條件
招錄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易縣2018年公開招錄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錄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專業參考目錄為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等條件(詳見附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易縣戶籍;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錄為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錄程序與方法
(一)公告發布、報名與資格審查
1、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期間,在易縣政府網(www.yizhou.gov.cn)網站發布招錄公告。并在易縣電視臺發布招錄消息,具體由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
2、報名地點:保定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地址:易縣朝陽西路建安五樓)
3、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4、報名方式:個人自愿現場報名,應聘者須提供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張;專科及以上畢業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聘者填寫《易縣2018年公開招錄勞務派遣人員資格審查表》。報名時需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資格。
5、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等,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易縣2018年公開招錄勞務派遣人員資格審查表》。《易縣2018年公開招錄勞務派遣人員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并粘貼照片。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若某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錄用人數,則不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體檢。
(二)筆試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筆試試題采取聘請有關專家命題,且在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封閉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分崗位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1:1的比例進行體檢。
(三)體檢
按照崗位數量與參加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個人總成績并列的,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學歷較高者、畢業時間(年度)較早者、年齡較小者。
體檢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指定一所縣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可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遇有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筆試成績分崗位依次遞補。
(四)政審
對擬錄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以及主要社會關系等進行綜合政審,由用人單位負責。遇有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筆試成績分崗位依次遞補。
(五)公示
面向社會公示成績及擬招錄對象情況,公示7天后,無任何不良反映且體檢、政審合格的,方可錄用。
(六)審批錄用
經筆試、體檢、政審合格后,與保定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認為不具備工作基本素質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給予辭退,所缺名額不補。
五、人員管理及待遇
1、簽訂勞動合同
錄用人員無編制,無人事關系,與縣勞務派遣機構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9年,分兩次簽訂,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組織人員對錄用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相關規定負責支付經濟補償金,所需費用由縣財政負擔。
2、待遇
清西陵文物管理處、農業局等15個單位工資待遇按照我縣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績效工資300元、生活補貼240元共計1920元執行;以后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調整,并統一繳納五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所需費用均由縣財政負擔(個人部分個人負擔)。
消防大隊工資待遇按照基礎工資每月2800元(隨上級規定標準的調整而調整),社會保險、津貼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單位公開招錄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錄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錄公正的,也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錄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錄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錄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錄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錄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錄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錄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體檢、政審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縣成立公開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 杰 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張東輝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清西
陵管委會主任
副 組 長:趙永忠 政府副縣長
成 員:楊軍平 農工委常務副書記
趙 杰 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王彥兵 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盧慶董 人社局局長
賀寶來 財政局局長
平紹純 交通局局長
馬金濤 發改局局長
趙洪昌 環保局局長
王維宇 國土局局長
趙 江 農業局局長
楊會林 統計局局長
史全利 行政審批局局長
苑志國 工信局局長
王江山 清西陵管委會社會事務處處長
許 亮 狼牙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張明啟 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李 杰 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盧慶董兼任,副主任由各部門分管副職及保定京津易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經理李杰兼任,具體負責公開招錄工作人員的報名、審查、考試、公示和錄用等工作。
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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