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新都區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11人公告
新都區2018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的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成人社發〔2016〕4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4〕252號)、《關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實施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意見》(新都委發[2017]22號)、《新都區人才專項事業編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新機編發[2017]17號)、《成都市新都區關于加強衛生人才引育工作實施細則》(新都衛計發[2018]55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新都區擬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共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資格條件
(一)申報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成都市新都區關于加強衛生人才引育工作實施細則》確定的條件。所有申報人員必須于資格審核結束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6、現已由新都區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分布(詳見附件)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地點:各需求單位人事科(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填寫《成都市新都區引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2張;
4.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如《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本人所獲榮譽證書、重要論文以及能證明自己工作能力和業績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四)報名要求:
每位申報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申報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申報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申報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申報人員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各需求單位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申報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初審完畢3個工作日內,由需求單位將初審材料統一交由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資格復審合格后,發放《考核通知書》。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在引進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申報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核
考核分為臨床試用和面試兩個階段。臨床試用由各需求單位在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組織實施,面試由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一)臨床試用
臨床試用不低于2周,各需求單位對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能操作、團隊協作能力、是否具有與選聘崗位的相關的學術水平和科研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二)面試
臨床試用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是對申報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考察
考核合格者由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進。
七、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由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人員,不予引進。
八、審定
根據引進人員的考核、考察、體檢等情況,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領導小組進行綜合研判后提出擬通過人員建議名單,提交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人員入編、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十、兌現政策
按照《成都市新都區關于加強衛生人才引育工作實施細則》(新都衛計發[2018]55號)要求,新引進的人員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滿一年后,經考核合格,兌現當年安家補貼。
附件2.新都區2018年度第二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需求表
附件3.衛計發[2018]55號(關于加強衛生人才引育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新都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