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臺州臨海鎮(街道)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文件精神和省、市的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我市部分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擬招聘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若干名,具體的崗位和人數待資格復審后另行公布。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臨海市范圍內任滿兩個聘期、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的,或擔任村“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兩次及以上為優秀等次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主要指2006年至今,全市經組織、人社部門統一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其他離崗的大學生村官和通過其他渠道招錄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不納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擔任村‘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時間計算,包括聘期內和留村任職期間。任職時間可以累計。通過換屆選舉擔任村“兩委”委員職務的,因村級組織提前換屆導致大學生村官任職滿1屆但未滿3年的,按3年計算。補選或由上級黨委任命的,則按實際任職日期計算。本次招聘任職時間計算截止2018年10月22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資格: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3.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4.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事業單位考錄專欄)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2、臨海人才網(www.lhrc.com.cn)
其中,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截止2018年10月22日。
地點:所在鎮(街道)組織辦。
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到所在鎮(街道)組織辦報名。報名時須下載并填寫《臨海市部分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三份),并由所在村黨組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時須一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聘用合同、任職文件等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張。所有填報信息必須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資格。
2、資格初審。由所在鎮(街道)黨(工)委對報考的大學生村官進行資格和相關資料審核。
3、資格復審。2018年10月23日。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對經鎮(街道)初審后提交的《報名表》、資格條件和相關資料進行復審,確定最終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10月29日至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柏葉西路928號,市人力社保局322室)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及聘(錄)用資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評價的方式進行。考核評價分歷年表現情況和面試兩個部分組成。
1、歷年表現情況
歷年表現情況采取量化評分的方式,根據歷年考核、取得業績以及獲得各項榮譽等情況進行評分,共100分,占考核評價的60%。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一并下載并填寫《臨海市部分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量化評分表》(以下簡稱《量化評分表》一式三份)進行自評分。
鎮(街道)黨(工)委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的同時一并對《量化評分表》的自評分進行審核,并在《量化評分表》上填寫鎮(街道)審核分;大學生村官的《報名表》、《量化評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于10月23日下午2:00前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組織部會同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對經鎮(街道)初審后提交的《報名表》、《量化評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再次審核,確定歷年表現情況最終得分。最終得分情況在鎮(街道)范圍內進行公示,并在相關網站予以公布。
2、面試
所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均入圍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面試主要是為進一步了解大學生村官的工作實績、能力素質,以及是否做到扎根基層,腳踏實地,為民服務等情況,成績占考核評價的40%。
面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核評價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考核評價得分=歷年表現情況×60%+面試×40%,若考核評價得分相同,以歷年表現情況得分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組織,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錄)用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六)公示、擇崗、聘(錄)用
1、公示。考察后,擬聘(錄)用人員名單及相關情況公示7天。
2、擇崗、聘(錄)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組織開展擇崗。擇崗按照考核評價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考核評價得分相同者,以歷年表現情況得分高者優先;如歷年表現情況得分、面試得分均相同,則以抽簽的方式決定排位先后)。擇崗結束后,辦理聘(錄)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擇崗,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其他人員的擇崗工作照常進行,不因此延后。
被聘(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錄)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錄)用資格的,取消聘(錄)用資格。如出現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提出經主管部門同意,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核評價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 號)規定,擬聘(錄)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時,應將戶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四、其他事項
大學生村官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不再保留大學生村官身份,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薪酬待遇等有關規定,具體崗位擇崗而定。
咨詢電話:0576-85221939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處理。
附件1:臨海市部分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臨海市部分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量化評分表.doc
中 共 臨 海 市 委 組 織 部 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