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海口市秀英區青少年事務社工招聘公告
根據共青團海南省委、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實施海南省青少年社會工作基層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瓊團聯字[2017]33號)精神,落實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基層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團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體系,共青團秀英區委員會擬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聘請一批青少年事務社工到我區各鎮(街)開展共青團和青少年事務工作。現委托海口市博納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秀英區青少年事務社工8名,具體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指標分配
聘用8名青少年事務社工。具體指標分配為:海秀鎮、長流鎮、西秀鎮、石山鎮、永興鎮、東山鎮、秀英街道、海秀街道各1名。
二、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政治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管理,具有樂于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熱愛青少年事業,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3.男女不限,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4.已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者可放寬到大專;
5.認同社會工作價值理念,熱愛青少年事業;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專業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先考慮
1.屬地戶籍,且居住地在秀英區轄區;
2.中共黨員、共青團員;
3.具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
4.有海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2年及以上服務經歷的;
5.取得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服務管理、心理學或法律等專業畢業證書的;
6.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處分期限未滿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發布招聘公告,公告5天(10月13日-10月18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10月13日--10月20日止;
2.網絡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秀英區青少年事務社工招聘報名表》,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社會工作相關證書掃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掃描件,一并發送464746875@qq.com;
3.聯系人:謝麗麗 (聯系電話:18689878527,0898-68605591)
4.報名者直接發送報名表報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并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由招聘單位進行簡歷篩選,對于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將電話通知進行面試,面試者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四)工資福利待遇
1.被聘用的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一個月),合同期內月薪酬 3200元(含五險);
2.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定期的機構督導培訓
附件:1、崗位安排表
2、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