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紅河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管理人員6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18-10-16 09:04:04
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簡章
根據《紅河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設立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機構的通知》(紅編〔2014〕85號)、《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加快“一個試點、三大平臺”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紅辦發〔2015〕5號)、《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國家級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紅河綜合保稅區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試行)>的通知》(紅辦發〔2015〕64號)文件精神,為滿足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需要,經中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專業人才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共6名)
(一)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
(二)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招商局)招商引資綜合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項目和產業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
(三)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政局績效評價及預算指標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
(四)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環境保護局綜合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項目審批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
具體崗位設置信息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定的其它條件;
8.有開發區或園區工作經歷者在同等條件下從優擇錄。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聘用、聘任)合同的;
3.近5年內有舞弊等嚴重違反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招聘紀律行為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應聘人員應符合人事回避的有關規定。
三、報名方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自簡章發布之日起,通過紅河人才網站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4日17:00。
報名網站:紅河人才網。
2.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限報一個聘任職位。
3.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應聘人員報名成功后,需提供報名表(見附件,網絡報名仍需填此表)、個人簡歷、自薦書、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學術(科研、工作)成果及獲獎勵榮譽證書、從業經歷證明以及能證明與崗位匹配的各種資料。上述材料電子版、紙質版(一式12份)于10月29日18:00前提交。計算工作經歷、經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21日。
電子版材料提交郵箱:mzjkq@sohu.com(清晰彩色掃描件,*.JPG格式,附件總大小控制在10M以內,郵件主題為“姓名+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員應聘”);紙質版復印件材料(一式12份)提交紅河州人才市場一樓招聘大廳紙質報名材料提交處(地址:紅河州蒙自市工業園區8號路州車管所大門對面紅河政務服務大樓一樓左側,聯系人:師老師,聯系電話:0873—3734501)。
四、考評方法、步驟和內容
(一)資格審查
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11月13日10:00起,在紅河人才網站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二)經歷業績評價
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經歷業績評價,按每個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在經歷業績評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進入面試的人選在紅河人才網站公布。經歷業績評價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面試
面試分為崗位適應性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個環節進行:
1.崗位適應性測試:進入面試人員到蒙自經開區各相關部門就報考崗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崗位適應性測試。測試結束后由蒙自經開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打分,崗位適應性測試得分占面試總成績的40%。
2.結構化面試:采取綜合知識提問和專業知識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得分占面試總成績的60%。
以面試總成績(崗位適應性測試分值+結構化面試分值)高低排名最終確定進入下一程序人選,并在紅河人才網站公布。崗位適應性測試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和通知。測試及面試時,持本人身份證參加。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愿放棄。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每個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六、公示和聘任
由招聘單位根據評審、面試、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任人員,并在紅河州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
經公示無異議,原屬紅河州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期滿三年以后的身份問題本人須書面同意按紅辦發〔2015〕64號文件精神執行;其他人員由招聘單位與招聘人員按照相關法規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七、遞補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個人放棄聘任資格等空缺出的名額,在同一職位面試考生中,按成績排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擬聘人選。
八、待遇
所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及待遇實行年薪制。一級主辦年薪標準為16萬元,二級主辦年薪標準為13萬元,三級主辦年薪標準為10萬元。年薪由60%基本年薪和40%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基本年薪按月發放,基本年薪包含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按規定按時統一代扣繳納。績效年薪根據年度考核情況兌現,具體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聘用人員屬紅河州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組織人事關系按紅辦發〔2015〕64號文件相關規定辦理:“由原單位為其保留三年檔案身份,三年期內,保留其原所在單位編制、身份、級別不變。工齡連續計算,并由原單位按程序填報本人工資表格、年度考核登記等相關個人檔案所需材料,及時歸入本人檔案。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依據個人檔案身份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辦理”。聘用人員屬編外人員的,按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符合紅河州引進人才政策的聘任人員,同時享受相關的補助和待遇。
聘期中,所聘用人員不得在機關之外兼任其他職務、任務并領取報酬;因個人原因自動辭職,辭職當年在崗時間不足6個月的,不計發當年績效工資,超過6個月的,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發當年績效工資。
九、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聘期為3年。聘用人員屬紅河州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實行試用期;其他人員,試用期4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為3300元/月,試用期內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
十、相關紀律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體檢或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十一、招聘咨詢
本公告由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地址:蒙自市紅河大道中段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307室。聯系電話:0873—3733910。
附件:
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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