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事業單位特設崗位管理辦法
來源: 廣西日報
2018-10-16 09:13:23
原標題:我區出臺事業單位特設崗位管理辦法
10月11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特設崗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已正式印發,《辦法》明確了我區實施特設崗位管理的單位范圍、崗位設置范圍、聘用條件、待遇管理、崗位轉聘等內容。
《辦法》規定,特設崗位適用于實施了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納入事業單位崗位總量管理的人員(含實名編制人員、高校非實名人員控制數、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后勤服務控制數“老人老辦法”人員等)。不納入事業單位崗位總量管理人員的,也可由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特設崗位聘用,對此類人員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自行管理。
《辦法》明確,特設崗位設置在專業技術主系列的高、中級崗位。比如醫療衛生機構應在醫師、藥師、檢驗師等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特設崗位,而不能使用特設崗位聘用持中小學教師職業資格的人員。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或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特設崗位可設置為專業技術四級以上崗位;設區市、縣直屬事業單位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特設崗位可設置為專業技術七級以上崗位;艱苦邊遠地區和鄉鎮事業單位,特設崗位可設置為專業技術十級以上崗位。
此外,《辦法》還規定,特設崗位原則上不超過單位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5%,符合一定條件的單位可以將比例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10%;區直事業單位設置特設崗位審核權限下放至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各市審核權限由各市確定;在崗位限額內,特設崗位可以轉聘到同等級的常設崗位,也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參加常設崗位的競聘上崗,特設崗位人員的工資待遇,一般按所聘崗位相對應的常設崗位等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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