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臨沂平邑縣中醫醫院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62人簡章
平邑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平邑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6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四)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五)應聘人員須在2018年10月16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六)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七)以下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平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分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陸平邑政府網(http://www.pingyi.gov.cn),下載填寫《平邑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于2018年10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攜帶《報名表》(一式2份)、《誠信承諾書》(一式1份)及有關證件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證、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平邑生源證明或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報到證、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7張)。到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縣城明生路與天寶路交匯處)報名。其中,在職人員應聘的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如:執業資格證書、學位證書、研究生方向證明等)。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無法到現場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須提交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簽署委托人姓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一經審查通過,不能更改。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高學歷畢業生如果符合低學歷崗位專業等條件可以報考低學歷崗位。應聘人員有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審查和解釋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并安排專人負責咨詢解釋。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平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和平邑縣中醫醫院負責,在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截止報名結束時間提供報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報名時間內現場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和領取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四類分別命題。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平邑政府網(http://www.pingyi.gov.cn)另行通知。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經研究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意,相應增加招聘計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平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平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與平邑縣中醫醫院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體檢。因考察體檢及其他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一)考察
平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平邑縣中醫醫院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同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因放棄聘用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對于本次確定的聘用人員按照公立醫院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本簡章由平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平邑縣中醫醫院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 4212748。
咨詢電話:15806936806 15305395273。
附件2:平邑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平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