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事業單位招聘6人公告
為更好地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面向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舟政辦發〔2018〕133號)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公開招聘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推出計劃6名,其中定海區1名、普陀區2名、岱山縣2名,嵊泗縣1名,具體招聘單位待選崗時公布。
二、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二)舟山市民政局網站:www.zsmzj.gov.cn。
其中,舟山市民政局網站為發布考試、考核、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舟山生源并在本市入伍的;
(二)參加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按規定程序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2017年秋、冬季退出現役;
2、2016年12月前退出現役后復學取得相應學歷;
3、2016年12月前退出現役已參加2017年首次報考事業單位未被錄取的退役士兵。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應在2018年10月25日前(前期已明確放棄報名的不再受理)到當地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安置辦)報名,并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及學歷證明。市、縣(區)安置辦負責對報考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在舟山市民政局網站公示7天。對無正當理由而本人堅決要求中途退伍的和在服役期間被記大過(含)以上處分的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過程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五、考試和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筆試時間為2018年11月4日,共2個科目。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均為100分。
考核主要結合在部隊的表現量化計分,具體考核按照市安置辦制定的辦法實行,并在舟山市民政局網站公布。
根據筆試和考核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0%+考核成績×30%),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名單公布后,如有人放棄面試資格,不予遞補。
面試初步定于11月中旬。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市民政局網站上通知。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50%+考核成績×30%+面試成績×20%。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若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六、體檢、考察
考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均參照公務員錄用的相關標準和程序。若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安置辦負責組織實施。
七、選崗、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考察結束后,組織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如有人在選崗之前放棄,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在選崗之后放棄,均不再遞補。
(二)對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舟山市民政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前,擬聘用人員須出具安置補助金繳收憑證。
(三)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安置辦反映,以便及時酌情糾正。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安置辦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81019、2037107,監督電話:0580—2039557。
舟山市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和退
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