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溫州平陽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平陽縣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相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具有較強的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
(二)身心健康,體貌端正,口齒清楚,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3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的溫州地區戶籍人員,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雙側矯正視力4.8以上。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擒拿格斗等技能的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
(五)下列情形不得報考: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或者具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上午:8:45—11:0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平陽縣昆陽鎮白垟路166號平陽縣公安局政治處410辦公室。
(三)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退伍軍人證書、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張。
(四)遵循公開、競爭原則,采用統一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體檢費用由報名者本人承擔)、政審等方式確定招錄對象,擇優錄用。
(五)擬錄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予以錄用,錄用后薪酬待遇由縣財政保障,并簽訂勞動合同享受國家和平陽縣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不勝任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崗位咨詢電話:
戴警官:0577-63189956。
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縣公安局。
平陽縣公安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