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昆明空港經濟區招聘派遣制勞動關系專職調解員5人公告
來源: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網
2018-10-19 08:58:29
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招聘派遣制勞動關系專職調解員招考簡章
為貫徹落實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云發〔2016〕9號)、《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精神,更好適應空港經濟區經濟社會發展,構建新形勢下和諧勞動關系,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派遣制勞動關系專職調解員。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相關待遇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品德端正,遵紀守法,有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2.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3.因涉及施工現場檢查,限男性,要求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身體條件、體檢符合要求;
4.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組織和協調能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安排,吃苦耐勞;
5.年齡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同等以上學歷;
7.如人員在具備基本條件1-4項,退伍軍人或者具有勞動關系調解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年齡和學歷可適當放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三)相關待遇
派遣人員工資標準按3500元/月·人(含個人承擔五險一金部分)計發,單位承擔五險一金另計。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間計發80%。
人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發放全年工作目標績效考核兌現,標準為人均600元/月。中途離職的,則不再計發。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22日至23日共2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
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黨群工作部(人事局)(原大板橋街道辦事處大院內)二號樓107室。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0871—65330891。
(4)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時需提交《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派遣制勞動關系專職調解員報名審核表》(附后)1份(自行下載并插入電子照片填寫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簽名蓋章),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退伍證、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資格。
2.已就業的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原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并加蓋公章。
3.報名時還需遞交《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派遣制勞動關系專職調解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請考生自行下載并認真如實填寫。
4.每名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考者對自己提供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方式進行。根據人員報名和審核情況,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考試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開考前15分鐘提前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禁止入場參加考試。
(三)體檢、考察和政審人選的確定及公示
考生考試成績在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公示欄公示3個工作日。考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依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考試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察和政審人選。因體檢、考察和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如果出現因成績并列造成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的,低分數入選人員進行加試。
(四)體檢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遞補。
2.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五)聘用
對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通過第三方人才機構以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勞動合同。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未就業人員需持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已就業的報考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年齡等資格條件,不得無理由拒報。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四、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四)本招聘方案如與上級新規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沖突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五)招聘方案、招聘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咨詢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0871—65330891。
五、監督電話
空港經濟區紀工委:0871-67331127;
空港經濟區黨群工作部(人事局):0871—67397050。
附件:1-3下載
附件1:報名與資格審查表.
附件2:考試誠信承諾書.
附件3: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勞動關系專職調解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黨群工作部代章)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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