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天等縣林業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天等縣林業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類別、人數
招聘林業局工作人員6名和森林公安輔警3人。
二、招聘條件
(一)林業局工作人員
1.應具備條件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50周歲。
(5)具有天等縣戶籍。
(6)同等條件下,具有林學專業或相近專業、曾經從事辦公室文秘工作經歷者優先聘用。
2.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及參加過法論功等邪教組織的;
4.其它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二)森林公安輔警應聘人員
1.應具備條件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20周歲以上(1998年9月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天等縣戶籍。
(5)同等條件下,警校畢業生、法律專業、中文專業、計算專業以及有辦公室文秘工作經歷和有熟練駕駛能力的人員優先聘用。
2.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本人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輔警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5)本人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補貼
(一)聘用管理
(一)試用期為一個月,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不再聘用;試用期滿能勝任工作崗位者,林業局工作人員、森林公安輔警分別與天等縣林業局、天等縣森林公安局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制,一年期滿后,根據本人表現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不合格者,解除勞動用工關系。
(二)待遇補貼
1.工資待遇:月工資為1800元(含基本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個人應繳部分),由縣財政負擔。
2.社保補貼:用人單位負責為臨聘工作人員按單位應繳比例繳納基本養老、工傷、生育、醫療、失業五項社會保險。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二)報名、面試地點:林業局工作人員報名面試地點為天等縣林業局三樓辦公室(天等縣人民政府城南辦公區7棟3樓);森林公安輔警應聘人員報名面試地點為天等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天等縣人民政府城南辦公區7棟2樓)。
(三)報名提交材料: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復印件(原件現場核驗);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張;應聘森林公安輔警的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證。
(四)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五)報名費用:報名者不須交納報名費。
(六)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咨詢電話:天等縣林業局辦公室電話:0771-3527226;天等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電話:0771-3531143。
天等縣林業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