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寧波江北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2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和《江北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陽光招錄實施辦法》(北區委辦〔2013〕7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江北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寧波市江北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中小學教師22名:初中語文4名,初中數學4名,初中英語4名,小學語文4名,小學數學4名,小學英語2名。
序號 |
招聘學校 |
招聘學科 |
招聘數量 |
1 |
寧波大學附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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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語文 |
4 |
2 |
初中數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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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中英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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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學語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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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學數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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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學英語 |
2 |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生源(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部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和研究生生源不限;
(五)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專業對口見(附件1,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可以本科所學專業報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間獲得學院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院(校)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的畢業生。
(六)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考生填報附件2《江北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于2018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5日14:00之間通過在線報名(非此時間段內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地址: https://wj.qq.com/s/2796564/b708 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報名登記表、學歷證明及有關榮譽證書的圖片。登記表照片,須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并與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照片一致。有關榮譽是指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間獲得學院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院(校)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的畢業生圖片。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初審于10月22日起開始,初審結果將于10月25日報名、審核結束在江北教育網公布。不接受現場報名。
2、現場資格復審
時間:2018年10月26日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點: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具體見初審公布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者隨帶網報初審合格證明,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籍戶口本,身份證,學生證,相關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張。
3、應聘人員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資格復審通過者當場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環節
(1)初試
初試定于2018年10月26日晚上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素養、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綜合予以評分。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淘汰。
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放棄不予遞補) 。初試成績和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人員名單將于10月27日6:00之前公布(江北教育網)。請隨時關注江北教育網。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定于2018年10月27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初試成績公布時通知)。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為筆試與試講。
1、筆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放棄不予遞補) 。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環節人員名單將于10月27日中午公布(江北教育網),同時公布下午試講的時間地點,請隨時關注江北教育網。
2、試講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20%+筆試40%+試講4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總成績結果在10月27日傍晚公布。
五、簽約
1、本次招聘現場簽約,各位考生請隨帶就業協議書。
2、簽約的時間、地點: 10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4、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協議則自動解除。
六、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江北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果為“不宜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八、錄用
(一)考察合格者,在江北區教育網( http://www.jbedu.net )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因體檢、考察對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被聘用人員需自愿服從組織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留學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畢業證書、認證書兩證取得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被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沒有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工作2年內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五)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十、本公告由江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江北區教育局:0574-87629553,0574-87668723(現場報名考試期間不受理)。
監督機構:江北區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574-87663292
江北區教育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