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衢州柯城區屬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
為優化柯城區屬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衢州市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和事業發展及工作需求,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柯城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請認真仔細閱讀以下每一條文):
一、招聘范圍、計劃和條件
具體招聘范圍、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條件等詳見《2018年衢州市柯城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衢州市人力資源市場(荷五路468號)一樓大廳。
3.報名材料:報名時,考生應提供《衢州市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和以下材料:
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因戶口已遷到學校的,可提供首頁和印有本人姓名的原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材料。
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的人員: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區委組織部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面向“優秀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崗位的人員: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畢業證書、所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組織推薦并經區委組織部門審核同意的《從優秀專職社區工作者中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及任職文件。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專職社區工作者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未經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推薦及區委組織部審核同意的,不得報考。
注意: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按照柯城區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報考者原具有相應的技術職稱,應聘相應崗位,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為柯城區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專職社區工作者在任社區“兩委” 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的崗位。符合“工作人員1”崗位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工作人員2”、“ 工作人員3”崗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4.資格審查: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當場繳納考試費用100元(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
貧困家庭考生憑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交考試費用。
5.領準考證:資格審查結束后,在柯城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官網“招考錄用”板塊上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和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憑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自動放棄筆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考試
1.筆試。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應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招聘計劃數與參加考試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否則按比例核減(核銷)招聘計劃數。因報名人數不足而核銷招聘計劃的,應聘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可在報名結束后24小時內改報。因參加考試人數不足而核銷招聘計劃的,應聘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可在筆試結束后30分鐘內改報。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70分)和《材料寫作》(30分)二門。
筆試結束后,區人事招聘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綜合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政治、經濟、法律、公文、歷史、人文、科技、時政(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基本常識、公民道德、公共管理、事業單位改革與管理、國省市區情和言語表達與理解、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2.面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領取面試通知單1天前,如有自動放棄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成績計算。按考生的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合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綜合基礎知識》分數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入圍參加體檢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體檢。
報考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政策執行。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醫院為具有公務員招考體檢資質醫院或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區人力社保局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對報考定向“優秀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崗位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面試(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聘用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柯城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官網“招考錄用”板塊上公示7個工作日,定向柯城區大學生“村官”和“優秀專職社區工作者”考錄的崗位,另在擬聘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被聘用人員原為事業正式在編的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2018年應屆畢業生(含初次就業人員)實行1年的見習期,其他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見習期(試用期)人員管理參照《關于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
受聘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支付違約金,具體違約金數額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新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后須在柯城區服務滿五年。
三、其他招聘相關事項
1.本次柯城區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均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次招聘采用按崗位招聘方式進行,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互相傳遞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等;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利用通訊工具、電子用品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聽、接收或發送考試信息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區人事招聘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3.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時間為同一時間,請考生報名時不要同時報考多個崗位。柯城區事業單位招聘筆試題型可能會出現填空、判斷、單選、多選、問答等題型。
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資格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衢州市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貼好照片,另一張可貼在照片上方的空白處,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將所需的材料復印件用訂書機裝訂好。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4.代理報名的,須提供報名委托書(附件3)。
5.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環節。因此,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資格。
6.在報名過程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信息,并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紙質材料。
7.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柯城區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無關。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資料)。
8.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9.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區紀委監委派駐區人力社保局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0-3022579。
10.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均只在柯城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官網“招考錄用”板塊(網址: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上公布,請隨時關注,均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
11.報考人員對在公告里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聯系電話:0570-3026258。
12.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所需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本公告有關事宜,由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70-3026258(咨詢時間:8︰30—12︰00,14︰00—17︰00)。
附件1:2018年衢州市柯城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doc
附件4:從優秀專職社區工作者中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衢州市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