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湖州市定向選聘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18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優秀年輕干部發現培養選拔力度,優化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定向選聘2019年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1、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19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職研究生),生源、戶籍、專業不限。
2、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50名的國(境)外著名高校2019年內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職研究生)。專業范圍為:規劃建設類、經濟金融類、旅游管理類、生態環境類、裝備制造類、電子信息類、能源動力類、生物醫藥類、新材料類。
二、選聘人數
計劃選聘人數為18名左右。實際選聘人數視報名情況而定(詳見附件1:《湖州市定向選聘2019年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計劃表》)。
三、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從事黨政和經濟、社會管理工作,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3、學習成績優良,國內定向選聘高校碩博研究生在2019年內獲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國(境)外高校碩博研究生在2019年內畢業且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4、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現任或曾任院(系)以上學生會、團委部長級及以上學生干部;
6、身體健康;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湖州組織工作、湖州人才網及國內定向選聘高校和有關就業信息平臺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者從公告附件中下載報名表,填寫《湖州市定向選聘2019年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并連同二寸免冠照片及學校出具的學生干部證明材料(需蓋章)以電子文檔(電子照片)形式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不得同時向2個及以上選聘單位報名)。郵件主題請注明:選聘2019年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郵箱詳見公告附件1。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2月21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21日下午17:30。
報名結束后,由各選聘單位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并向面試對象發送《面試邀請通知書》。入圍面試人員與選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2:1。
(三)資格審核和組織面試
各選聘單位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后,組織入圍面試人選到各選聘單位進行實地參觀考察,并進行面試。在面試現場進行資格復核,面試對象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校出具的學生干部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由各選聘單位自行組織,面試需設置合格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辦法由各選聘單位另行通知。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選聘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標準由各選聘單位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組織實施。選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各選聘單位按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進行考察。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選聘人員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通過湖州人才網、各縣(區)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選聘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各選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對擬選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聘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五、相關政策
1、選聘畢業生人事關系:博士研究生擬聘任到浙江省南太湖創新發展研究院7級管理崗位職務(相當于正科級職務),試用一年;碩士研究生擬聘任到各選聘單位所屬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8級管理崗位職務(相當于副科級職務),試用一年,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
2、選聘畢業生報到后,由市委組織部及各選聘單位統一安排掛職鍛煉,掛職期限為2年。根據所學專業和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先掛職市級機關部門局長(主任)助理半年,再掛職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一年半(非中共黨員掛職副鄉鎮長<街道副主任>);碩士研究生先掛職選聘單位所屬機關部門或下屬事業單位局長(主任)助理半年,再掛職鄉鎮(街道)黨政副職一年半。
3、選聘畢業生掛職期滿,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各選聘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共同考核;碩士研究生由選聘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考核結果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根據掛職期滿考核結果和工作需要,表現優秀、條件成熟的,博士研究生可擔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擔任副科級領導職務;表現突出、特別優秀的,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選任程序,可破格提拔使用。
4、掛職期間,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組織部會同選聘單位、掛職單位共同管理,碩士研究生由選聘單位、掛職單位共同管理;年度考核均納入掛職單位考核,連續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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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