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淄博張店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184人公告
2018年張店區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淄博市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現將2018年張店區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崗位分為A、B兩類招聘崗位,其中:A類崗位面向社會招聘;B類崗位面向符合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標準、條件的,在張店區城市社區工作1年及以上、現仍在張店區城市社區工作并經鎮(街道)黨(工)委審查、公示和同意推薦的鎮(街道)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熱愛社區工作,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熱情謙和,善于溝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組織協調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具有淄博市戶籍(含淄博生源及從淄博市入伍人員);
(五)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間出生);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符合崗位任職的基本條件,身體健康。具有淄博市戶籍的,我省高級技校及技師學院(名單詳見附件1)取得高級工或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全日制畢業生,符合崗位條件的,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不限專業、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的招聘崗位;
(七)具備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符合張店區社區工作的需要等其他條件;
(八)符合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標準、條件的,在張店區城市社區工作1年及以上、現仍在張店區城市社區工作的鎮(街道)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經鎮(街道)黨(工)委審查、公示和同意推薦后,可以應聘本鎮(街道)招聘崗位類別為B類的崗位。符合B類招聘崗位應聘條件的,須本人填寫《2018年張店區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B類招聘崗位報名推薦表》(附件2),到所在鎮(街道)進行審核。經鎮(街道)審核、公示并同意推薦的,應聘人員須在2018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17:00之間登陸報名網址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并審核通過的,方可參加考試。
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具有初級及以上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張店區曾代表淄博市在山東省第21屆(2006年)、22屆(2010年)、23屆(2014年)運動會上獲得金牌的運動員,由市體育局進行資格審核并出具相關成績證明的人員,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年齡、戶籍等其他條件,可以應聘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應聘人員在全市范圍內限報一個區縣、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考。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的崗位。
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18年10月29日及以前取得,工作經歷及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8年10月29日。
三、不得應聘的情形
(一)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違法生育未經處理、處理未完結或處理完結未滿5年的;
(二)觸犯法律法規,正在立案偵查的,刑滿釋放、解除強制性教育措施不滿5年的;
(三)黨員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不滿2年,受留黨察看處分期滿恢復黨員權利未滿2年,受開除黨籍處分不滿5年的;
(四)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五)現役軍人;
(六)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七)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八)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九)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18年張店區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一覽表》(附件3)。
五、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區級部門單位信息公開-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板塊(http://www.zhangdian.gov.cn/col/col7089/index.html)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9日上午9:00—10月31日17:00。
審核時間:2018年10月29日上午9:00—11月1日17:00。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上午9:30。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彩色免冠電子版照片。每人在全市范圍內限報一個區縣、一個崗位。因信息填報不夠及時、全面、準確而導致未通過審核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2018年11月1日14:00前再次上傳修改完善后的原崗位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網上初審。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本次招聘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初審的人員,應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上午9:30分登陸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筆試準考證后,應仔細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應聘人員須知》并認真核對本人信息是否正確,如有不符,應及時撥打咨詢電話進行更正。
(四)取消核減計劃。報名結束后,對最終審核通過的應聘人數達不到崗位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對核減或取消的B類崗位招聘計劃,可根據工作需要調劑到A類崗位中的本鎮(街道)招聘計劃,取消核減結果與調劑結果在網站進行公告。應聘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可以在限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六、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具體分值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查
筆試后,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為學歷、資格證書、戶籍、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具體要求見面試前資格審查公告。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可在面試成績公告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供。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面試前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
本次招聘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溝通和語言表達、應變、舉止儀表等能力。具體要求詳見面試前發布的面試公告。
如果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因為人數較多分別在同一場次不同面試室或不同場次進行面試時,則面試分數需按有關規定進行修正,具體修正辦法詳見面試成績修正辦法(附件4)。面試成績以修正后的成績為準。
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四)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分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崗位排名順序。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
七、考察和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
應聘A類崗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挑選具體鎮(街道)。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所應聘的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文件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的社區專職工作者與指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實行三年一簽。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工作報酬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九、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中共張店區委組織部、張店區民政局、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訊有效。網上報名、筆試成績、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環節的信息將在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區級部門單位信息公開-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板塊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中共張店區委組織部、張店區民政局、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張店區民政局 0533-2869904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33-3148986
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委信訪室 0533-2869835
附件2:2018年張店區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B類招聘崗位報名推薦表
中共張店區委組織部 張店區民政局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