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19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
綜合行政崗位8名,書記員崗位6名,司法警察崗位3名,會計崗位1名,后勤崗位1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綜合行政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中文、文秘、行政管理、計算機、新聞傳播專業,非上述專業但有政法部門工作經驗的也可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工作證明材料);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5、本崗位需進行筆試、面試。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
(二)書記員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法律,非法律專業但有政法部門工作經驗的也可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工作證明材料);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5、具有計算機專業知識,能夠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計算機速錄技能達到90字/分鐘,正確率90%以上優先錄用;
6、本崗位需通過計算機速錄技能測試后,再參加筆試、面試。
(三)司法警察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駕駛證(能駕駛小型汽車,報名時需提供駕照復印件);
4、僅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6、具有馬鞍山市常住戶口;
7、同等條件下,司法警察學校或法律專業畢業、退伍軍人的優先;
8、本崗位需通過體能測試后,再進行筆試、面試。
(四)會計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財經類專業;
4、能夠熟練使用會計電算化相關軟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6、本崗位需進行筆試、面試。
(五)后勤崗位(白案廚師)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馬鞍山市常住戶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有廚師證者優先;
6、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7、本崗位需面試、試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內每月2000元,試用期合格后,根據工作能力及考評,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500元(含依法享有"五險一金"的社會保障待遇),具體人員工資標準按中院同類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綜合核定。
聘用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提供住宿。因公差旅費按規定標準報銷。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2、報名方式:報名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地址: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大廈輔樓二樓203號<市湖南東路2855號,國際華城南門對面>)。聯系電話:0555-2366855。
報考人員下載《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考登記表》(見附件),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限填報一個職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報名時報考人員需攜帶《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考登記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3張1寸免冠照片一并提交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由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資格初審。
4、資格復審:報名結束,由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資格復審。若發現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等情形的,取消報考資格。
5、報考人員于2018年10月30日12:00以后登錄馬鞍山人才網和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六、考試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試題等具體考務工作由承接主體組織。面試。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3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報考書記員崗位的,考生需進行計算機中文錄入專業技能測試;報考法警崗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試。筆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分數按6:4的比例合為筆試總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分數×60%+面試分數×40%。
2、考試時間、地點待資格審查后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者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體檢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15]1號)、《安徽省新錄用公務員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和要求,確保聘用人員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市中級法院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和備用人員名單,在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馬鞍山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對擬聘用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舉報或者舉報不影響聘用的,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由勞務派遣單位按照統一合同文本,與被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如已聘用人員1年內主動放棄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據工作需要,可在考察合格的備用人員范圍內按成績依次遞補。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55-2370062
聯系地址: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公告》由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