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扎蘭屯市公安局招聘基層輔警30人公告
2018年扎蘭屯市公安局招聘基層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呼倫貝爾市《關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增加警務輔助人員和執勤巡邏車輛的指導意見》,扎蘭屯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招聘基層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開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招聘30名基層警務輔助人員。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公安基層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戶籍條件:具有扎蘭屯市戶籍。
3、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條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
5、性別條件:男性。
6、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反應機敏、五官端正、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精神類疾病;身高1.70(含1.70)米以上(身高按體檢結果認定)。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受到公安、司法機關行政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曾經吸食過毒品的;
3、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或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辭退、開除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有非法宗教信仰,曾經參加過“法輪功”和其他非法組織的或參加過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6、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7、其他不適合做公安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2018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9月1日。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4 日—31日(不含周六、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報考崗位的考生到扎蘭屯市民生大廈一樓就業培訓教室報名。
(一)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寸藍底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并且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退役士兵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退伍證及復印件、二寸藍底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
(二)委托他人報名的,被委托人須持有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所填的報名表視同報名者本人填寫,如有填寫錯誤,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三)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資格審核、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于2018年11月6—7日到扎蘭屯市民生大廈一樓就業培訓教室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三)筆試成績在扎蘭屯市政府網站公布。
五、體能測試
(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數1:3比列確定前90名進入體能測試人員范圍;如筆試人數大于崗位數量并小于1:3的比列情況下則等額進入體能測試;如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體能測試。
(二)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能,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人社部發【2011】48號)進行,體能測試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厘米)3個項目。對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或因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的體能測試結束前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取消面試,視為放棄此次招聘;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評。
(四)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體能測評項目和要求,準備必要的運動服裝和運動鞋。在測評前做好準備活動,注意安全,以免發生意外。
(五)體能測試成績在扎蘭屯市政府網站公布。
六、面試
(一)面試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體能測試合格考生進入面試人員范圍。對于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職位擬錄用崗位數,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成績在扎蘭屯市政府網站公布。
七、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100分制)成績占50%、面試(100分制)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出考生考試總成績。
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體檢考察合格的一并錄用。
(一)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等。
(三)對于體檢和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人員,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在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待遇保障
聘用人員工資(凈收入)按自治區規定的我市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7年自治區規定的我市社會最低工資標準1560元,今后根據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予以調整。聘用人員按規定繳納上崗后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和單位應繳納部分,均由市財政撥付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為聘用人員繳納。
十一、咨詢電話
扎蘭屯市公安局:0470—3202899轉3369
扎蘭屯市人社局:0470—3265443
扎蘭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