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廣元直屬民辦學校招聘教師62人公告
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元市教育局關于直屬民辦學校2018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批準,我市擬公開考核招聘62名教師補充到廣元天立國際學校等直屬民辦學校工作。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廣元市直屬民辦學校2018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條件限制。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2019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條件限制。
招聘條件中要求相應工作經歷的,其計算時間截至面試資格審查前,不含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2)。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7)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10)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民辦學校編制控制數教師招聘,招聘名額為62名。具體崗位和名額見附件2。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 11月 1日至 11月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廣元市教育局六樓二會議室(廣元市利州區電子路384號)。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數學教師的崗位,要求“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應填寫為“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數學專業)”。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地填寫《廣元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請考生直接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下載,網址:http://www.gypta.gov.cn/)的各項內容(一式兩份),并提供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參加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憑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方可報名。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廣元市教育局負責,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核全過程。報名時只作資格初審,在招考過程中還要進行資格復審,如發現填報資料和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現象的將取消報考資格,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繳費
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面試每人繳納80元。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見附件4。
五、考試、考核
(一)市教育局可根據各崗位實際報名情況增加筆試環節,具體情況另行公告。
(二)公開考核招聘方案由市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制定,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并在廣元教育網和廣元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告。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工作。
(三)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相關規定見附件5。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由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需筆試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市教育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主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執(職)業資格、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教育局通知其報送以下材料: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意流(調)動的證明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2014年8月11日后發布公告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服務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業報到證》。
(三)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市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招聘單位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教育部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市教育局咨詢。未盡事宜,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0839)3328052
(二)監督舉報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3263349
附件1.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附件2.廣元市部分直屬學校2018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
附件3.廣元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4.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
附件5.策性加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