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城區城管執法協管員招聘140人公告
為適應城市管理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加強一線城管執法力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城管執法協管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方式組織招聘。
二、招聘數量及職位
招聘城區城管執法協管員140名,協助開展城市管理一線執法工作。(具體職位數量見附件2)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3.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吃苦耐勞,為人誠實,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
4.品德好,無違法違紀記錄;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一線執法輔助工作,較適合男性。
(二)特殊規定
退役士兵、中共黨員可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法律專業人員、退役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觸犯刑律免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曾被開除公職、黨(團)籍和學籍的;近三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3.曾因違反城管執法協管員管理規定或不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被退回服務提供機構的;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記錄和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6.宜昌市城區在職在崗城管執法協管員;
7.其他原因不宜從事城管執法協管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宜昌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宜昌市夷陵大道214號)。
3.報名程序:
(1)應聘者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附件3)。
(2)報名實行嚴格的誠信制度,必須簽訂并履行《誠信承諾書》(附件4),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審查時,凡發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考資格。
(3)報名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進行填表報名。按規范填寫《報名表》(附件5)。
(4)應聘者須保管好個人證件,因個人原因造成證件遺失和信息泄露等原因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5)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
4.資格審查
應聘者須持報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誠信承諾書,學信網學歷學位查詢結果、銀行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中共黨員、退役士兵須出具黨員身份證明材料、退伍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領取準考證
應聘者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于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宜昌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宜昌市夷陵大道214號)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的,代領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應聘者身份證原件領取。此后考試各個環節均須出示《準考證》原件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缺一不可,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
3.筆試成績:在市城管委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官網地址:http://cgw.yichang.gov.cn/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1:1.2比例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評應聘者的綜合分析、情境應變、言語表達、人際關系處理、計劃組織協調、群眾工作等能力。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100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錄取比例末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的原則執行。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市城管委網站公布。官網地址:http://cgw.yichang.gov.cn/
(五)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時間、體檢醫院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環節,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六)考察及培訓
1.組織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各區城管局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情況,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等情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2.崗前培訓。考察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參訓者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因自動放棄錄用資格或培訓不合格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1.考察及培訓合格者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后,由用人單位或托管機構與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或者終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被聘用后,由各區城管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者必須嚴格遵守并執行相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五、主要職責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職責
1.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對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及其他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督促改正,收集并及時反映責任區域單位、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文明管理,嚴格管理,積極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
3.協助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不行使行政執法權);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薪酬待遇
月工資3000元/人左右,包括個人繳納的社保、公積金等費用。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培訓機構以招聘城管執法協管員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號,均與本次招考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培訓、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3.此次招聘資訊由市城管委負責發布,咨詢電話:0717-6853553,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附件:
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