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崇州市教育局“‘蓉漂’人才薈”赴高校招聘42人公告
崇州市教育局2018年“‘蓉漂’人才薈”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崇州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結合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蓉漂’人才薈”系列活動方案>的通知》和崇州市人才引進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普通高校和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應聘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教師資格證。2019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崇州市教育局2018年“‘蓉漂’人才薈”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詳見附件1)規定的條件。
(四)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現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相關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形式。
2.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遞交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或學校開具的相關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招聘學校專家組審閱推薦材料,進行個人交流,初步了解學生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等。合格者填寫并提交《崇州市教育局2018年“‘蓉漂’人才薈”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模板見附件2)。
3.現場報名地點:西南大學就業服務大廳(北碚校區北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
4.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至2018年11月3日下午5:00,共2天。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后,由崇州市教育局對合格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由相關單位當面或電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進入面試考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考核。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在考核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核
由崇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各學科專家組成考核小組,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公開、公平、公正地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考核。
(一)考核方式:教育專業面試,無學生試講(說課)和學科專業知識答辯。
(二)考核時間:資格審查通過后當場進行。
(三)考核地點:西南大學就業服務大廳(北碚校區北區)。
(四)成績公布:考核成績在面試地點當場公布并在崇州公眾信息網教育局子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19866/bmpd_tjy.shtml)公布。
六、簽訂就業協議書
依據考核結果,按崗位需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書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現場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若考核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考核總分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凡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到崇州市人社局報到并按程序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主考機關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指定單位報到。未經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執行,符合《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崇委辦〔2016〕30號)、《崇州市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 開展“品質崇州·英才匯聚”行動計劃》(崇委辦〔2018〕30號)等政策規定的,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六年及以上,在此期間不得辦理調動等手續。
十、咨詢及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8-82272271(崇州市監察委員會)。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教育局。
公告咨詢電話:
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39、028-82313245
附件1:崇州市教育局2018年“‘蓉漂’人才薈”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崇州市教育局2018年“‘蓉漂’人才薈”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崇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