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辛集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聘34人公告
來源:辛集教育微信公眾號
2018-10-29 09:00:00
2018河北辛集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聘34人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結合我市事業單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市教育局所屬高中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辛集市教育局所屬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三中學、育才中學、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范圍及方法
(一)丨選聘范圍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和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院校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丨選聘方法
選聘工作采取到人才培養單位選人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尋聘的方式,確定應聘人選。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丨選聘人員應具備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26日至2000年9月26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長期立足基層、服務一線的工作意愿。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丨選聘人數及崗位條件
此次選聘工作人員共計34名,具體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辛集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其學歷條件需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需取得國家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涉及年齡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26日。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約定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選聘程序
(一)丨發布信息
到相關人才培養單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尋聘,宣傳招聘信息。(二)丨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選聘實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每個考生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地點:一是赴有關人才培養單位或高等院校接受現場報名,二是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辛集市教育局)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9日至30日。
1.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應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版彩色正面免冠小2寸照片4張。
2.資格審查。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其中畢業證審查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立即取消其選聘資格。
(三)丨面試測評
1.測評時間及地點。考生按照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參加測評。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及要求詳見《測評通知單》。
2.測評方式。測評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測評成績實行當場打分,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測評成績。
測評最低合格線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入選。
(四)丨體檢
根據考生測評成績,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分別在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公開欄公布,并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考生。
體檢由市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被考察資格,并按選聘崗位的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丨考察
體檢合格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根據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丨公示
根據考生的測評、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分別在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公開欄公示7個工作日。
(七)丨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保險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從各類學校應往屆未就業的畢業生中招聘的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為了防止人才流失,維護用人單位權益,設定最低6年服務年限。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終止聘用合同,按相關規定處理。凡聘用到崗前,未取得相應資格證的,需在3年內取得,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項
1.在本次選聘過程中,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測評、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在體檢、考察兩個環節中的遞補分別只進行一次。
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1-83222548 83499509
辛集市事業單位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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