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季度重慶大足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135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10-29 10: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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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2018年第四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名額135名,其中公開招聘本科或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84名(崗位01至崗位71,統稱“本專科崗位”),考核招聘研究生學歷人員51名(崗位72至崗位118,統稱“研究生崗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見《重慶市大足區2018年第四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簡稱《一覽表》,下同)。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應聘人員自愿在大足工作5年及以上。
3. 年滿18周歲(本簡章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8日,“35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11月8日至2000年11月7日期間出生,“30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11月8日至2000年11月7日期間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2018年及以前畢業生,須在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8.報考區教委所屬學校教師崗位的2018年及以前畢業生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應具有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2019年畢業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例:初中教師要求初中及上教師資格證)。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區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工作經歷有關事項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附件2)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并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或不誠信報考被取消招聘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誠信承諾書(附件4)和報名須知(附件5),慎重選報符合本人條件的崗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時至11月12日下午5:00時期間登錄“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lbj.dazu.gov.cn/),點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使用本人手機號、二代身份證等信息進行實名注冊,注冊登陸后,如實準確完善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證件電子照片(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信息完善后,在“當前招聘”欄中僅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錄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報考人員可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將會退回,報考人員須在“當前招聘”欄中重新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11月14日下午5:00時前修改信息,工作人員將對修改后的信息重新進行資格初審。
(三)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報名審核通過后,須在2018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本專科崗位每人100元,研究生崗位40元),確認參考。網上報名通過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通過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本專科崗位人員(研究生崗位無需打印準考證),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9:00- 11月30日下午17:00時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開考比例
研究生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本、專科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按照四舍五入計算)。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區人力社保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在規定時間內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六)發布報名情況。報名繳費人數,將在2018年11月21日左右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招公選”欄發布,請考生及時查看。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五、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
(一)研究生崗位不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
(二)本專科崗位
1.公共科目筆試
時間及地點:初定為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大足城區內,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教師崗位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區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崗位48、54、63除外),其他崗位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均為100分。
2.專業科目測試
時間及地點:專業科目測試初定為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大足城區內(其中:崗位68專業科目測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12月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測試科目及分值:具體內容及方式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于考試后2周左右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招公選”欄及報名系統中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六、面試比例及現場資格審查
(一) 面試比例
研究生崗位報名繳費人員全部進入面試。本專科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為 1:2,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2的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不低于同一面試組其他進入體檢考生的面試最低成績才能確定為體檢對象。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將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招公選”欄發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證明材料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方向佐證材料(如成績單)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各類資格、等級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歷、專業證明,《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須標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內容;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事項(附件6);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附件7);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現場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區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遞補。沒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七、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招公選”欄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一)本專科崗位
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方式詳見《一覽表》。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
(二)研究生崗位
面試考核方式詳見《一覽表》。考核中形成競爭的崗位,采用量化計分方式,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核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考核成績。
(三)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面試成績、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大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
八、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本專科崗位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研究生崗位則依次按學歷、最高學歷所學科目可量化的平均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把個人檔案交到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樓109室),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資格。2018年及以前畢業的交資料時間為2019年2月28日前,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交資料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前。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查。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空缺時,不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考試考核總成績、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聘用人員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相關事宜,未滿服務期的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面試成績、體檢、擬聘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均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及時查詢。
(三)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聯系咨詢電話:023-43780636。
本簡章由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報名)。
附件1: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附件2:教育部頒布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版)
附件3: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4:誠信承諾書(公招)
附件5:報名須知
附件6: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7:工作經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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