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新鄉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選調13人公告
來源:中國衛輝
2018-10-29 13:48:09
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2018年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黨的十九大及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加強我市巡察工作隊伍建設,推動我市黨政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各單位中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3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計劃面向全市各單位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3名。
二、選調資格和條件
(一)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二)全市各單位在崗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教育系統內教師編制人員,衛生系統內醫生、護士編制人員除外);
(三)中共正式黨員;
(四)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專業技術中級以上職稱或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為法律類、文秘類、財會類、計算機類;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相關事宜
(一)發布信息
公開選調實施前,由衛輝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ihui.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 年10 月29日——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衛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陽光華府樓下)。聯系電話:0373—4495115、0373—4488100。
3、報名辦法:
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經所在單位組織審核同意)相結合的方式,由報考人員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填寫《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2018年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在網站上自行下載填寫。報名時應攜:身份證、畢業證及其A4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調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通知單位黨組織。
(三)考試
1、筆試
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至17:30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衛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陽光華府樓下)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比例內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定進行面試確認。未按規定時間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報考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確認時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以上筆試、面試、考試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需通過面試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考察對象。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和因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經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2018年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后實施。遞補須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檢。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按原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四、組織領導
此次選調工作由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2018年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支持配合時,主動溝通協調。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開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
(三)選調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選調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選調范圍,改變選調程序,或者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2018年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方案由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2018年公開選調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衛輝市巡察信息中心公開選調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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